【法考天天记 · 刑法Day3】
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1.空间效力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运用方法】
(1)先确定犯罪是属于国内犯还是国外犯,再确定适用管辖的原则;
(2)适用的优先顺序:属地管辖——属人管辖——保护管辖——普遍管辖;(能用前面的原则的,就不用后面的原则)。
(3)我国的四种管辖原则之间彼此并不重叠,对同一种犯罪,不存在同时适用两种管辖原则的可能。
2.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为“从旧兼从轻”,刑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为“从新兼从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