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天天记 · 行政Day2】
1.公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经复议的,在收到复议决定或复议期满后15日内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最长保护期的规定。
2.对于侵犯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确认行为,必须首先进行行政复议。
3.复议维持的,复议维持决定和原行政行为是行政诉讼的审查和裁判对象;复议改变的,复议改变决定是行政诉讼的审查和裁判对象。
4.只有符合行政行为处理结果改变的才是行政复议机关改变的行政行为,即使认定的事实改变或适用的规范依据改变的,但处理结果没有改变的,仍然视为行政复议机关没有改变行政行为。
5.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