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本章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统领部分,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原则和基础。本章共四条,分别规定了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条例》的适用范围。
前款所称各类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
第一章 总则
本章是《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统领部分,明确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原则和基础。本章共四条,分别规定了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机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条例》的适用范围。
前款所称各类机关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