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24年度全省法院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丰城市人民法院1个案例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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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诉江西某种植公司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金银花下的审判
依法维护家门口就业者合法权益
2022年4月25日,因种植基地的金银花亟待采摘,江西某种植公司通过高音喇叭在附近村镇招募村民,报酬按斤计算。当月29日,任某在基地采摘过程中摔倒受伤,被送往医院诊疗,住院12天。同年5月16日,经鉴定,任某的后续治疗费为15,000元,护理期为75天,营养期为75天。双方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2024年2月,任某将江西某种植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疗费及各项损失5万余元。
丰城市人民法院考虑到又逢金银花采摘旺季,决定将法庭搬到身处金银花基地的村委会,并邀请村民代表及种植业代表旁听。该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为被告采摘金银花时摔倒受伤,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采摘金银花的过程中未对自身安全尽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故对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损失中合理合法的部分予以支持,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3万余元。庭审后,承办法官还针对提供劳务关系纠纷类型案件,开展释法答疑及普法宣传工作。
产业兴则农村兴。全面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是人民法院“三个服务”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种植加工行业的新兴,一方面丰富了村民就业途径、推动实现了村民家门口就业,另一方面村民用工事故风险、劳务纠纷也时有发生。本案中,双方对用工性质、赔偿标准争议较大,纠纷发生近两年仍未解决。丰城市人民法院遵循巡回审判“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原则,就地审理,寓教于判,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此外,该院在判后开展释法答疑工作,积极解答村民、企业的相关法律问题,对村民务工、企业用工中安全监管等问题,给出法律“药方”,积极发挥以案施教、法治宣传的作用,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丰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