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杨某某(男)与罗某某(女)经媒人介绍订婚,两人共同生活期间生育一女,后由于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双方就解除婚约关系及女儿抚养问题发生严重分歧。虽然当事人双方协商多次,但是由于双方就彩礼、赠与金饰返还及女儿抚养问题诉求差距较大,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
张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分管政法工作的田丹副书记带领镇专职调解员苏金亮、刘明荣等人组织男女双方到张巷镇“母舅坐上”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他们通过《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详细释法及遵照当地婚姻风俗习惯进行耐心沟通,并提出合理的补偿建议。
经过了两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自愿解除婚约关系,男方享有女儿的抚养权、女方保留探视权,女方一次性自愿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十万元,男方已支付的彩礼费、赠与的金饰女方不予返还,就此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此纠纷圆满解决。
来源:张巷镇刘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