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韩和小丽夫妇想给爱女取名“辛德瑞拉”,在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民警说:“这个名字不符合法律规定,换一个吧。”小韩表示:“起名字是我的自由,我想怎么起都行,就用这个名字登记。”派出所只好拒绝办理户口登记。
小韩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派出所拒绝以“辛德瑞拉”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
孩子姓氏可以随意取吗?
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以上就是本期全部内容,你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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