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与女方发生性关系5个月后,女方怀孕了,为此向男方提出了80万元的补偿。男方拒绝了这样无理的诉求,没成想女方家人当场报警,结果查明——男方根本不是女方引产胚胎的生物学父亲!
看到这里,如果你以为这只是一起勒索钱财案件那就大错特错了!接下来的转折才是重头戏,因为——男方最终因触犯强奸罪被判处了两年有期徒刑。
这段男女关系背后到底藏了什么秘密?那个引产的胚胎到底是谁的孩子?一起来看本期案例:
男女方相识
前后发生两次性关系
男子刘某与女子宋某某在2022年2月通过朋友介绍相识。2022年2月7日,刘某与宋某某在刘某的宿舍内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事后宋某某在刘某宿舍洗了澡,并留宿至第二天早晨。
2月22日,宋某某邀请刘某等人在宿舍为其提前庆祝生日,几人在酒后又到当地一饭店继续吃饭喝酒。饭后,刘某为几人在一宾馆内登记了房间,宋某某单独住一间,刘某住在她的隔壁。
次日凌晨3时许,刘某用自己房间的房卡撬开宋某某的房门,在宋某某昏睡中亲吻并抚摸她。宋某某清醒后表示拒绝并推阻刘某,但刘某强行与宋某某发生性关系,后因宋某某一直推阻,刘某停止了性行为。
此后,宋某某删除了刘某的微信,3月份两人最后一起吃了饭,此后再无联系。同月,宋某某与另一名男性一起在某酒店内住过一晚。
女方发现怀孕索要赔偿
男方犯强奸罪被判两年有期徒刑
2022年7月,宋某某发现自己怀孕,于是带着家人找到刘某,提出索要80万元的补偿。因刘某不同意,宋某某的家人当场报警。2022年8月,宋某某在当地某医院进行妊娠引产手术,并将胎盘保存至医院。经鉴定,排除刘某是宋某某引产胚胎的生物学父亲。
在一审中,法院认定刘某第一次性行为不构成强奸,但第二次性行为违背了宋某某的意愿,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刘某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至于宋某某所提出的民事诉讼损害赔偿请求,法院认为排除刘某为宋某某引产胚胎的生物学父亲,因此宋某某怀孕与刘某的犯罪行为无因果关系,故驳回其有关赔偿费用的诉求。
有意思的是,刘某的辩护人曾在庭审中辩称,在第二次发生性关系前,宋某某曾独自2次离开房间下楼后又返回,足以见得宋某某当时是正常清醒状态,并表示刘某是出于对“恋人”的关心,才拿房门开门查看。
刘某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当晚他将宋某某的拒绝当作成了情侣间的“亲昵举动”。
不过对于刘某的上述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最终驳回了刘某的上诉。
最近,@红星新闻记者采访到刘某时,对方表示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而截止目前,刘某的两年刑期已然服刑完毕。
面对刘某所辩称的观点,绝大多数网友都表示不赞同。认为刘某被判强奸罪完全不冤枉,理由有三:
1.凌晨3点撬门进入;
2.女方醉酒;
3.女方拒绝的情况下仍想发生性关系。
对于这起案件,你觉得刘某是冤枉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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