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禹州这3家门店,被处罚!
据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昌公开曝光10起民生领域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禹州3起。
1、禹州市某餐饮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禹州市某餐饮店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豆花鱼降低胆固醇”等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食品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7月,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2、禹州市某孕婴用品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禹州市某孕婴用品店发布含有“增强抵抗力、预防感冒,适合宝宝由风寒、风热感冒引起的咳嗽、气喘、肺炎”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婴幼儿浴膏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8月,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3、禹州市某孕婴用品商行发布违法广告案
经查,禹州市某孕婴用品商行发布含有“配方奶粉、头疼头晕、血压偏高、心悸耳鸣、胸闷不适”等虚假疾病治疗功能内容的奶粉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4年8月,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警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02
禹州,全市解除!
关于解除禹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最新会商结果,自12月13日起受较强西北高压影响,区域PM2.5污染逐渐消除,本轮污染过程基本结束。依据《关于解除许昌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许环专办〔2024〕4号)和《禹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禹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禹政办〔2023〕20号)规定,于2024年12月13日12时解除本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水泥熟料和烧结砖瓦企业继续执行错峰生产规定。根据最新预测预报结果,12月17日至20日我省北部、中东部地区将再次出现中度污染过程,届时我市将根据上级要求视情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请各乡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积极指导企业、施工工地科学合理复工,提前做好新一轮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同时,要持续做好企业达标排放监管,及时排查消除高值热点,对本轮重污染天气发布、响应情况和预警期间管控措施落实及应对效果等开展评估。
03
禹州明确!物业公司会公布!
据云上禹州 问政:
每年供暖结束后,物业是否要对热力公司开的暖气使用发票进行公开公示,业主是否享有知情权
禹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答
供暖结束后物业公司会对供暖涉及信息进行公布,如需要具体内容可前往物业公司进行查询。
问政详情↓↓↓
04
胖东来关于代购行为管控措施
05
禹州明确!立即整改
据云上禹州 问政: 669 提问 2024-12-11 14:18:30 画圣路与迎宾路交叉口红绿灯设置,设置成直行就是直行,不能右转,添上有箭头的指示灯?车流量大,学生多,很容易造成事故,并且南北路东没有人行道!并且禹州很多路口红绿灯都是圆圈,红绿灯安装的简单了,但是极易造成事故! 褚河那个吕祖路口那个红绿灯都看不清红灯还是绿灯, 西区兴业路南头红绿灯都让树叶盖住了。 把这些坏的不合理信号灯和监控找人专业研究研究。为了百姓安全和方便。 禹州市公安局 回答 2024-12-13 08:40:02 您的建议我们已经收到,将立即通知设施部门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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