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风禹州通报:禹州市鸿畅镇孟大沟村党支部书记孙乐等人违规吃喝、发放补助问题。
2021年7月,鸿畅镇孟大沟村“两委”对村内排水沟进行整修期间,党支部书记孙乐组织召开村两委会研究,接受某企业修路资金1万元,村委委员孟新生收到该资金后,将其中5950元用于工程支出,剩余资金给孙某某等6人发放补助共计3000元,支付餐费400多元,孟新生个人消费600多元。
孙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24年10月,禹州市纪委监委给予孙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孟新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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