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禹州市纪委监委通知:9严禁!
据清风禹州消息:禹州市纪委监委发布2025年元旦春节廉洁提醒,9严禁。
1、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2、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3、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等。
4、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5、严禁公款旅游以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其他活动。
6、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8、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02
定了!禹州第六实验计划2025年秋季招生!
据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
在教育提升方面,召开全市教育大会,科学规划布局、全面扩优提质,新成立 5 所集团化办学学校,第六实验学校小学部计划2025年秋季招生,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美好期盼。
03
禹州上班族工作结束后吃饭途中摔倒,算工伤吗?
原告刘某系某公司员工,从事销售岗位工作。2023年11月1日,刘某受公司指派带领客户体验机器设备使用效果。客户体验结束后,刘某返回餐厅准备就餐,步行至餐厅门口时摔伤左腿,后被诊断为胫腓骨和踝关节骨折。
2024年1月4日,刘某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认定,刘某所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情形,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刘某对人社部门的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官审理后认为,刘某受伤地点在禹州某公司食堂,时间在中午用餐休息期间(客户体验结束后),并不存在工作内容的延伸,事故所受伤害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故驳回了刘某诉讼请求。刘某上诉后,许昌中院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04
禹州最新人事任免!
据精彩禹州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
......
会议决定接受柴占亭、杜禹宁辞去禹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免去王超的禹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邢晶的禹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孟金虎的禹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以及连彩平、王洪涛、聂明宝的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邢晶为禹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新任职同志作表态发言,并进行宪法宣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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