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让人困惑的问题。比如,当善良失去原则时,它会不会变成一种恶?再比如,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是否可以超越法律的限制,用暴力来解决问题?
最近,一起涉及警察暴打“熊孩子”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事情发生在 11 月 23 日晚,一段“民警殴打小学生”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开来。视频中,一名警察对着一名小学生拳打脚踢,场面触目惊心。
很快,这件事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反响。有人指责警察暴力执法,认为他不应该对一个小学生下手那么重;也有人为警察鸣不平,觉得他是在执行公务,是在维护正义。
随着事件的发酵,当地警方迅速做出了回应。原来,被打的学生名叫马某某,是一名 12 岁的六年级学生。事发当天,警方接到报警电话,称有学生被打。副所长王某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后了解到,马某某多次对其他学生进行霸凌和殴打。
然而,在处理过程中,马某某却若无其事地离开了。为了找到马某某并了解情况,副所长王某和民警们开始四处寻找,并在视频中出现了打人的那一幕。
事后,马某某的家长就把视频放到了网上,想借着舆论给警方施加压力。
这一招果然奏效,副所长王某很快就被停了职,还得配合调查,同时还得给当事人家属道歉。
然而事情发生后,网上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当事民警,“该打,打的好!凭什么赔礼道歉?凭什么要撤职处理?”“这样的警察不仅不该处分,反而应该提拔。”
可见,这一切虽然不合法,却合情合理、大快人心。
长期以来,面对校园霸凌,学校不敢处理,老师不敢管,同学打不过,家长不舍得打。
现在终于有人敢管了,这怎能不大快人心。
可遗憾的是,那个出手维护公平正义的人,那个为受害人伸张正义的人,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事儿发展到这一步,可以说是满盘皆输。
你想想看,那些被霸凌的三年级小朋友会怎么想?他们可能会觉得:自己被打了,民警叔叔出手帮忙,结果民警叔叔却连工作都丢了。
那霸凌者又会怎么想呢?他可能会觉得:我把人打了又怎样?反正没人能把我怎么样!甚至那个被处分的民警都可能成为他日后炫耀的资本:“你看,警察都不敢拿我怎么样!”
咱们常说惩恶扬善,得先惩恶才能扬善。可结果呢?恶没惩到,善也没扬起来。
我虽然一直反对以暴制暴,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个副所长在第一时间制止了校园暴力。他救了被打的孩子,也救了打人的孩子;他救了被打孩子的家长,也救了打人孩子的家长;他帮了学校,也匡扶了社会正义。
可他却唯独救不了自己。
不过话又说回来,民警打人这事已经被处理了。那校园霸凌这事是不是也应该处理一下呢?不能因为霸凌者被打了就忽略了他之前霸凌的事实。
如果不能处理霸凌者的话,那霸凌者的家长起码也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吧。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打人他们都不管一管吗?有人出手帮忙教育一下他们就急了?这样的家长、这样的教育理念和是非观能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来?如果不及时惩治的话只会带来更大的隐患。
可也有人不这么想,他们觉得网上那些为“警察打孩子叫好”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就是潜在的不依法执法的受害者。他们说,只要打着正义的名义、惩治坏人的旗号就可以不顾忌什么法定职责、合法权益保障了。
这也正是以刑讯逼供为主要手段的冤假错案屡禁不止的原因。
在他们看来,小学生之间的矛盾就是日常普通纠纷罢了。在警察殴打小学生的视频中,警察下的都是狠手,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执法者应该有的尺度,这简直就是权力任性下的暴徒行为。
这种声音也不无道理,行政执法跟司法一样重要。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只是污染了部分的水流而已;可要是执法人员、司法人员违法犯罪的话那可就是直接污染了水源。
如果是父母出于气愤打了霸凌者的孩子,那还可以理解;但是身为警察这种行为是绝对不行的。
权力任性是万恶之源,文明的根本就是要限制权力任性,人类的每一次灾难都是权力作恶的结果。
如果允许权力者可以随意对普通人施加暴力的话,那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将失去保障。
对于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你认可哪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