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臭肉事件再曝新雷:多名学生查出尿酸超标,家长维权遭打压!

文摘   2024-11-01 23:58   广东  

一直以来,教育被看作是推动国家繁荣和进步的重要基石。每一位孩子,都被视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潜力。


可有些学校,却用滚烫的开水去浇灌这些被视为祖国花朵的孩子。


昆明长丰学校那起“臭肉”事件,本该随着“校长被免职、承包商被罚款578万,以及几位局长被停职检查”而画上句号。官方也给出了“偶发事件”的结论,似乎一切都尘埃落定。


有些事儿,我们以为已经翻篇了,但其实,它们只是新故事的序章。


10月30日晚上,中国食品安全网的一篇报道,让这个看似已经盖棺定论的事件再次掀起波澜。报道说,事件发生后,不断有家长投诉,缘由是他们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发现尿酸偏高。



但直到现在,各方都没人出来正面回应孩子们的健康问题。


官方的说法是,这是一起因为运输和储存不当导致食物变质的偶发事件。


但真的是这样吗?


媒体之前报道,在臭肉事件爆发前,就有孩子向家长抱怨学校食堂的饭菜难吃,味道差,有的孩子甚至出现了腹泻、呕吐、肚子疼等问题。家长们怀疑饭菜有问题,向学校反映无果后,有家委会的代表实在忍不住了,就闯进食堂去看看,结果发现了6盆臭肉,于是报警曝光。


由此可见,该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或许并不是“偶发”,而是长期存在的。


但官方却是在通报中以“重罚承包商,重重处理官员”作为基调,并以一个“偶发”的调查结论,堵住了天下悠悠众口。但家长们对这个结论显然不满意。


事实证明,家长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


中国食品安全网报道,臭肉事件后,有家长担心食堂长期提供的饭菜质量有问题,影响孩子的健康,于是带孩子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尿酸超标。


根据家长的统计,有89名学生去检查,其中87名尿酸超标,比例高达97.8%。



公开资料显示,男性尿酸正常值是149到416μmol/L,女性是89到357μmol/L。超过这个值,尿酸盐就容易结晶沉积,引起炎症,比如痛风性关节炎。


家长们自发统计的孩子尿酸超标情况显示,有的孩子尿酸值高达600多,严重超标。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只是极少数学生去医院检查出了问题,我们或许可以归结为“偶发”。但高达97.8%的学生查出问题,就绝不是“偶发”能解释的。


有家长说,他家孩子在学校吃了三年,尿酸被查出680,必须给个说法。


还有家长说,他家两个孩子,一个在长丰学校出现尿酸高胆黄素高,一个在其他学校吃了几年没问题,这还不能说明是长丰学校的问题吗?


更有家长说,他家孩子在长丰学校吃了快6年,尿酸578.1,各项胆红素超50%,害了孩子,也给父母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必须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有家长在事件发生后痛恨自己亲手将孩子推进了火坑。


这位家长说,臭肉事件曝光后,作为孩子的妈妈,她真的很恨自己。初中三年,孩子多少次回来说学校饭菜难吃,吃不饱。她都说别人能吃你怎么吃不了?尤其初二初三,孩子经常肠胃不适,家里常备肠胃药。有一次晚自习孩子坚持不住,打电话给她,她跟班主任请假,带孩子去诊所验血开药。当时她还和孩子爸爸说,十四五岁身体最皮实的年纪,怎么总生病还怕冷。现在想想,如果当时像那位母亲一样冲进食堂,发现问题,孩子也不会受这些罪。真是钱没少花,还亲手把孩子推进了火坑。孩子现在尿酸500多,能说跟食堂没关系吗?


更让人担忧的是,随着去医院检查的家长越来越多,一些家长在就诊时遇到了阻碍。


昆明部分医院一听是长丰学校的学生,就态度冷漠,拒绝接诊,让家长带孩子去别的医院。有的医院则让孩子先登记学校信息,再做检测,而之前并没有这个环节。


很显然,这样的态度,并不是一家学校可以做到的。


这背后,是谁想掩盖什么,又是谁在阻止家长给孩子检测,家长们心里大概都有数。


出于对孩子健康的担心,家长会上家长代表明确提出“全校体检”的诉求,希望重视孩子们的健康,但一直没得到回应。


中国食品安全网报道,目前部分家长正在联名向昆明市政府反映问题,诉求包括:责令长丰学校对全体学生进行全面体检(包括病毒检测),对体检发现健康损伤的学生,学校应承担后续治疗和康复的全部费用等。


同时,一些家长尝试与学校沟通,得到的答复却是:不要再维权了,如果学校办不下去,孩子们上学也会成问题。


有家长透露,事件发生半个多月了,一直没得到有效答复,只是要求体检为什么这么难?


家长们合理合法为孩子发声维权,却面临各种阻力,比如户籍地派出所、村委会、居住地社区等等的各种电话。


面对各方面的压力,这些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家长们,已经身心俱疲,焦虑不堪。


为什么只是提出了“全校体检”这么一个简单合理的要求,却会迎来这么大的压力?


为什么出了问题,不去正视问题并积极解决,却总是想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这一切,不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写照吗?


越接近真相,就越心疼孩子们!


少年强,则中国强!


可是,少年遭受这种毒害还怎么强?


我建议,孩子们造成的伤害,身体的损害,这些已经属于故意伤害的范畴了,应该入刑,而非是花钱摆平。


这样的事如果没有人承担责任,那么是不会遏制的,那么就不单单只有云南才会有。


教育局招标的,谁负责的谁担责,入刑,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在利益上的诱惑与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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