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在2009年,刘芳宇用家里全部积蓄从他人手中买了一间平房,但由于种种原因十多年间一直无法办理更名过户,因事隔多年,刘芳宇已无法与原房主取得联系,现在房子急于过户,无奈只能求助法院解决。
呼兰区法院法官了解情况后,通过原房主预留电话、向户籍地送达等方式联系原房主,但均未取得联系。若在无法找到原房主的情况下,采取公告缺席审判的方式虽然能解决当前问题,但无形中却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买卖关系清晰,证据也充分,如果能找到原房主,就可大大缩短时间,直接解决当事人的过户问题”——这是法官的办案思路。于是,办案法官带领书记员,多次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及村委会,并与见证当年房屋买卖事实的邻居进行了走访沟通,终于在一个邻居处找到了原房主的联系方式。
事情有了转机,办案法官当即与原房主取得了联系并核实了房屋买卖的来龙去脉,原房主表示会积极协助刘芳宇更名过户,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