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叫“知法犯法”,指懂得法律的人,或相关工作者,明知犯法,却故意做违犯法律的事。
这种情况如果出现在采血工作中,您一定很震惊!是的,不光您震惊,小编也很震惊!
前几日,平台收到一份匿名投诉,举报一位献血者频献。刚开始是文字版记录,小编没有重视,怕有人故意恶作剧。但后来发来电子版,小编彻底不淡定了,因为这份献血记录太挑战《献血法》的底线!
固定献血者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技术操作规程》、《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等相关文件规定:
献血小板,一般间隔是两周;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为1周。全年采集总量不超过10L,不大于24次。
然而投诉者提供的这份记录,三个月内献了数十次,最频繁的时候一周连续数次。
在号称献血大数据联网的今天,我不知道血站工作人员是如何把关的?也不知道频献者是如何逃过国家献血大数据监控的?既然投诉者能提供如此详尽的电子版记录,那么血站工作人员应该也能查到、看到!
在这份记录上,该献血者的献血总次数已经高达一千多次,成分献血总量二千多治疗量!
精神可嘉!行为严重违规违法!
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不想过多责怪献血者的“爱心”,但应追责采血者的“责任心”?如此触目惊心的频献,即使献血大数据失灵,但我们的双眼总不至于“失明”吧!
一个人连续数天采血,留下数个针眼,这些个针眼难道能在一夜之间全部愈合吗?
既然不能愈合,为什么还要接二连三的采血?献血者爱心爆棚,难道采血者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也可以全无吗?
三个月内,游走数十家血站,而且次次都能捐献成功,这已经不是“个体失明”,而是“群体失明”了!试问,我们置《献血法》的权威于何地?置医者的职业道德于何地?置国家献血大数据的严谨于何地?
该自查和反省了!
否则这样下去迟早出事故!
小编认为涉事血站应该自纠自查、相关人员必须学习培训,献血者应该暂停献血……只有这样,才能给安全血液置一道法律屏障,给无偿献血留一丝人性尊严,给那些知法犯法者以提醒与警示!
特别声明:为保护献血者隐私,频献记录暂不对外公示。
相关阅读:
END
排版|血色浪漫
频繁献血,损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