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平台发布了一部小视频 《医生警示丨频繁捐献血小板对献血者及用血者的危害》;其中,“频繁”一词引起了大家的巨大争议。
到底怎么样的捐献频率才算“频繁”?其实,作者在视频的后半部分已做了说明:“在正规的采血机构、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标准捐献血小板,一般不会对献血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什么是正规的采血机构?
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采供血机构。一般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
血液中心:设置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
中心血站:设置在设区的市。
中心血库:设置在中心血站服务覆盖不到的县级综合医院内。
在这些机构献血都很正规,国家卫健委主管全国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什么是规定的频率和标准?
频率:一般间隔是两周,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为1周。
标准: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血小板,或者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毫升血浆;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L,不大于24次/年。
成分血规格相关规定:离体后保存期为5天的血小板,容量为250ml~300ml,离体后保存期为1天的血小板,容量为125ml~200ml。
现在全国各大采供血机构采集的多是保存期为5天的血小板,也就是说:每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总容量约为250ml,40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总容量约10L。
按照这个频率和标准捐献血小板就是科学合法,否则就是“违规频献”。
视频创作者使用了“频繁”一词,有些人不理解,认为作者是标题党,为博人眼球故意误导献血者。其实“频繁”一词并不是作者创造的,而是出自《献血法》和相关文件。
《献血法》中有一条提到:严格禁止血站违反相关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并在《献血法》释义中重申:这是一项禁止性规范,即血站如果违反相关规定,超量、频繁采集血液便构成了违法。
《血站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血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采集。血站采血前应当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对并进行登记。严禁采集冒名顶替者的血液。严禁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可见,“频繁”一词并非作者首创,而是出自法律法规,大家也应理性对待,不要过于敏感!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为什么非要把自己的正常“献血频率”理解为“违规频献”呢?这种误会,不应该出现在对献血法规相当熟知的定期献血者当中。
至于有人质疑到底有没有“违规频献”存在?我想已不需要过多解释,这在一些采供血机构和违规频献者中已不是什么秘密。作为平台,为保护献血者隐私,维护无偿献血良好氛围,很多证据只是不方便公开。
比如这篇:知法犯法丨触目惊心的频献记录,是谁在藐视《献血法》权威?
希望违规频献者尽早收手,采供血机构加强管理,还无偿献血正常秩序与良好氛围,让“人道、博爱、奉献”之花文明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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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血色浪漫
实话实说,促进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