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英山法院:案件到我为止,督促履行吹响执行“前哨”

政务   2024-12-02 21:11   湖北  

为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英山法院积极探索执前督促履行新机制,对涉及给付金额案件,将“强化履行”贯穿矛盾纠纷处理始终,以“案件到我为止”意识为人民群众办好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化名)与被告黄某(化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某与被告黄某签订某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明确规定施工内容、要求、工程款结算价格及方式等。然原告张某组织农民工完成工程施工后,被告黄某却未能按时给付工程款。经结算,被告黄某欠原告张某劳务费共计46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遂诉至英山县法院。

英山法院温泉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审理并予以判决,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下欠劳务费。

督促履行

岁末年关将至,为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通过“执前督促+判后调解”模式督促被告履行义务,并告知其如能在执前督促程序中履行义务,个人信用记录将不受影响,但若逾期不履行,人民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

在承办法官耐心阐明利害关系后,被告黄某主动要求与原告张某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告黄某当场向原告张某支付10万元,剩下余款原告同意被告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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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督促,前移执行端口,在审理过程中吹响执行“前哨”,开启“诉源+执源”双源治理模式,切实增强当事人主动履行意识,促进生效裁判履行一步到位,避免案件转入执行程序。

自今年4月改革以来,英山法院办理执前督促案件170余件,督促成功107件,自动履行率达61.85%,首执案件收案量同比下降14.53%,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相较于4月初下降43.88%

下一步,英山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探索适用执前督促程序,推动案件由“强制执行”向“主动履行”转变,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来源:温泉法庭

编审: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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