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引导教育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文明清廉过佳节。
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认识风腐同源、由风变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切实做到“十个严禁”。
1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日礼品。
2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3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名贵特产、月饼券、蟹卡蟹券等,或利用微信支付宝、网购邮寄等方式“隔空”收送节礼。
4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安排。
5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7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8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9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在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麻痹懈怠,不担当不作为。
10
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
各级领导干部职工,
要坚定理想信念,
践行初心使命,
弘扬清风正气,
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
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始终心怀戒惧、敬畏法纪、尚廉戒奢。
来源:图片来源于网络
素材:市政集团纪检监察室(审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