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速递 | 江苏泰州出台省内首部托育服务条例,下月实施!

文摘   2024-12-12 07:02   广西  


12月9日,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二部、江苏省首部专门规范托育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泰州托育服务发展走上法治化轨道。

据悉,《条例》围绕泰州实际重点推动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

  • 针对托育服务体系不完善,要求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支持设置社区托育点、举办家庭托育点、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普惠多元的托育服务体系。

  • 针对托育服务管理体制不顺畅,突出政府主体责任,形成由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托育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共同做好托育服务工作的格局。

  • 针对托育服务布局不合理,规定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市、县级市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托育服务布局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区域均衡布局。

  • 针对托育服务质量不达标,明确托育机构登记备案、人员配备、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守好安全健康底线。

  • 针对托育服务要素保障不健全,明确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税费优惠、开展医育结合、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地方标准制定、培育发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全方位、多维度保障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 针对托育服务监管不到位,从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定期开展质量评估、人大加强监督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织密织牢监管体系。

近年来,泰州面对托育服务工作起步晚、托位少、机构小而散的现状,紧盯薄弱环节,聚焦实际需求,从增加托位数量、降低托育成本、提高群众满意度三个维度,全力打造“泰惠托”服务品牌,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泰州共有托育机构325家,可提供托位数1.9万个,千人口托位数4.2个,已建成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8家,省级普惠托育机构27家,市级普惠托育机构60家,新增普惠托位超过7000个;所辖6个市(区)均启动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均有省、市级示范性普惠托育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都开设了0-3岁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每个镇(街)均打造普惠托育点,覆盖面广,前所未有。

此外,泰州市将婴幼儿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各市(区)全部建成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市(区),兴化市、靖江市建成国家级示范市(区)。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整理:托小圈
审核:托育圈华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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