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要在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方面下更大功夫。湖南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锚定 “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认真落实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力支持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力度。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科学技术支出达314亿元,同比增加34亿元、增长12.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3.28%,较上年提升0.17个百分点;省本级财政每年用于科技领域的资金、中央驻湘高校及企业等科技经费支出、对企业研发投入税前加计扣除等相关科技经费投入约240亿元。2023年以来,省财政厅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助推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支持“4+4科创工程”实验室体系建设等以及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培育。聚焦支持科技创新高地标志性工程建设,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聚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2023年安排在湘全国重点实验室等超26亿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省级财政安排“十大技术攻关项目”资金超7亿元。聚焦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出台《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2022—2025年统筹100亿元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三)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资金链、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统筹财政、科技、金融、人才等政策,综合应用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财政金融等工具,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加快转变财政支持方式,推进专项资金“拨改投”改革,采取后补助、风险补偿、基金等投入方式,发挥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完善省级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建设,设立湖南省金芙蓉投资基金,布局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链条。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省市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增量、提质、扩面。
(四)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以“松绑”“解绑”为主要导向,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对新立项的自然科学基金类、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至60%。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用于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进一步加大科研人员激励,自2023年起,对新立项的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经费最高可按20%对个人生活进行补助。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围绕打造科技创新高地五大标志性工程,实现财政资源配置与“4×4”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相匹配,大力实施创新提升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一)强化标志性工程支撑作用。聚焦省委省政府科技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型省份建设重点任务,统筹财政资金资源支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4+4科创工程”、湘江科学城、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等科技创新高地五大标志性工程建设。探索建立“4+4科创工程”运行经费稳定支持机制。推进高等研究院、湘江科技创新院建设。
(二)支持体系化布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围绕“4×4”现代产业体系,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新兴技术攻关清单。持续支持实施“十大技术攻关项目”, 完善 “揭榜挂帅”实施机制,全力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三)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引进培养科技人才、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等。加快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岳麓山种业创新等子基金。完善企业研发财政分类奖补政策,降低企业研发奖补“门槛”。
(四)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加强教育、科技、人才资金统筹,支持实施“芙蓉计划”、“三尖”创新人才工程。探索推动高层次人才资源引进与开放共享。加强优质高等教育要素资源配置,提高优质本科在湘录取率,支持“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基础教育数理化生理工科拔尖人才培养。
声明:“中国财政”微信公号所刊载文章、图片及音乐等,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若因客观原因存在使用不当的情况,敬请致电010-88227042,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