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警务工作,充实派出所警力。南雄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协助民警开展执法等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男性辅警20名。
二、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体能测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无纹身,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明显缺陷;
4.南雄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11月4日至2006年11月4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中职、中技)或以上学历;
5.退伍军人、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中共党员、大专(含高职、高技)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播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11月12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公安局政工室(南雄市公安局大楼五楼,地址:雄州街道雄中路338号)。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须提交: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2.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
3.属部队退役军人的还需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4.中共党员的须由所在支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属党委意见);
5.有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6.属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的需提供因公牺牲民警原单位证明;
7.《南雄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聘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
(二)体能测试由南雄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待定(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录名额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项目合格标准:
(1)10米×4往返跑,≤14秒钟合格;
(2)纵跳摸高,≥265厘米合格;
(3)1000米跑,≤5分钟合格。
体能测试为资格性测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南雄市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聘用和待遇
(一)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南雄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南雄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按政府购买服务待遇发放工资,并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本次招聘,招聘机关不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招聘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或截至南雄市公安局再次招录辅警,期间我市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出现空缺,可从南雄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专项储备库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四)咨询电话:0751-3936862。
南雄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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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雄市公安局建立警务辅助人员专项储备库的公告
为更好地吸收社会优秀储备人才以充实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南雄市公安局决定在2024年公开招聘辅警考试中选拔一部分未被聘用的考生统一纳入警务辅助人员专项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储备人选,未达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储备人选;
(二)自愿加入警务辅助人员专项储备库,服从组织分配。
二、入库方式
在《南雄市公安局辅警招聘报名表》(附件)“申请加入警务辅助人员专项储备库的情况”一栏填写相关信息,如不填写自愿加入储备库栏目,视为放弃加入储备库。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专项储备库有效期为一年或截至南雄市公安局再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在有效期内作为补充警务辅助备选人员,根据南雄市公安局工作岗位需要对备选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
(二)警务辅助备选人员被确定为补录对象,由南雄市公安局安排补录对象进行体检、政治考察;
(三)经批准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模式、工资待遇与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一致;
(四)本人提出退库、超过有效期或已被补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将会在专项储备库中删除;
(五)专项储备库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入库条件吸纳警务辅助人员储备人员;
(六)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0751-3936862。
来源:韶关市南雄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