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十分重视发展私营商业,使私营商业成为边区商业贸易的重要补充。
1937年5月,陕甘宁边区党委提出《民主政府施政纲领》,其中第七条为:“保护商业,发展合作社运动,推广货物的流通。”
同年8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洛川会议提出《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在第六条“战时的经济政策”中提出:“整顿和扩大国防生产,发展农村经济,保证战时生产的自给。提倡国货,改良土产。禁绝日货,取缔奸商,反对投机操纵。”
1939年4月4日,边区政府公布了由边区第一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施政纲领第二十二条规定:“保护商人自由营业,发展边区商业。”
陕甘宁边区私营商业的基础十分薄弱。以边区首府所在地延安为例,在1936年12月延安城解放前,全城有私营商户168家。在168家私营商户中,外省籍的商人为87家,占总商户的比例为52%;来自陕北其他县的商户有49家,延安本地的商户为32家。
1937年1月,中共中央进驻延安后,延安的商业贸易得到迅速发展。当年,延安城的私营商户达到204家。其中,拥有资本5万元(法币)以上的商户达到7家。
1938年,延安的私营商户达到233家,拥有资本5万元(法币)以上的商户达到10家。
1939年,延安私营商户总数达到262家,其中拥有资本10万元(法币)以上的商户为两家;拥有5万元(法币)以上资本的达到17家,在262家私营商户中,延安本地籍的商户为79家。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