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是陕甘宁边区的重要资源。三边分区所属的盐池、定边两县北部地区,是历史上有名的产盐区。这里所产的食盐称为池盐,因粒大色白,也称大盐。在绥德分区的绥德西川(后划归子洲县)和米脂县龙镇、马湖峪等地,也出产食盐,属井盐,因颗粒较小,含硝较多,称为小盐。
关于食盐运输,主要是三边分区的盐池、定边两县所产池盐的运输问题。
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在三边分区的盐业生产中基本上是只征收盐税,未能有计划地组织盐业生产。1940年年初,边区发生较为严重的盐荒。为解决边区食盐供应问题,增加边区财政收入,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陕甘宁边区党委和边区政府作出决定,在1940年六七月间,由中央军委后勤部在三边分区设立盐务局,从八路军留守兵团和陕甘宁边区保安部队中抽调4000多名指战员,到三边建设盐田,从事盐业生产。此外,绥德西川的120多口盐井中,有10余口盐井归部队或机关经营。这一地区的其他115口盐井,均由当地群众自己经营。
1940年10月间,国民党顽固派不断在华中地区制造摩擦事件,并要求在大江南北坚持抗战的八路军、新四军于一个月内全部开赴黄河以北,并将50万八路军、新四军合并缩编为10万人。同时,国民党当局还停发了拨给八路军、新四军的军费。以此为起点,国民党顽固派掀起了第二次反共高潮。
在此形势下,中央陕甘宁边区中央局于11月23日发出《对财政经济政策的指示》,提出边区实现自给自足的目标。其中关于工业方面,要求“扩大现有公营企业,首先是盐、煤、油、纺织、制药、应用化学,集中人力财力,突击这些企业,使之有迅速的成效”。并提出:“第一年目标除做到棉麻毛织物、食油、煤、油、纸张等全部自给外,并能以大量的盐运销边区之外,调剂边区内外的经济。”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