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晚清到新中国,看女性解放运动的叙事

文化   2025-01-20 10:18   浙江  
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是世界女性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妇女的解放与 20 世纪中国革命的历程息息相关。
可以说,中国妇女在解放自身的过程中投入中国的革命事业,迎来了新中国的成立。

维新变法时期

中国女性的觉醒发生在清末维新运动时期。

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维新派人物在引入西方政治制度的同时,也将男女平等的思想带入了中国。

男女平等是康有为《大同书》的核心内容之一。康有为指出,男女之间没有本质差异,按照天赋人权的理论,男女应同等享受天赋之权。他还提出了设立女学,允许妇女参加选举、担任官职,允许女子自由交游,婚姻自由,革除缠足陋习等具体措施。

梁启超也极力主张男女平等。他指出女性受教育与国家的强盛息息相关。女子如果无学识、无职业,只能成为国家的负担。

在维新运动时期,戒缠足和兴办女校成为女性运动的核心内容。1883—1897 年期间,康有为、康广仁、陈默庵、梁启超、汪康年等先后在广东省南海县及顺德县、上海市等地创办不缠足会,有超过 30 万人参加,影响巨大。

随后,戒缠足运动在全国兴起,长沙、广州、福州、天津、苏州、澳门等地也都成立了戒缠足团体。

早在维新变法之前,西方传教士便拉开了我国近代兴办女学运动的序幕。

1844 年,英国传教士玛丽·安·爱尔德赛(MaryAnn Aldersey)在宁波创办宁波女塾,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所女子学校。

1847—1860 年,教会在 5 个通商口岸创办 11 所女子学校。1876 年,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女日校有 82 所,女寄宿学校 39 所,学生 2 000 多人。

1878—1879 年,天主教会办的女校仅江南一带就有 213 所,学生达 2 791 人。

西方传教士在中国创办的女校中,最著名的是 1892 年在上海成立的中西女塾,以其规模和影响力而为世人瞩目。

在维新运动的高潮中,中国人自己也开始兴办女学。

1898 年,经元善在上海创办“经正女学”,这是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子学校。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些女性组织。

1897 年,中国女学会在上海成立,该学会还创办了近代中国第一份妇女报刊《女学报》。该报纸成为妇女解放运动的阵地,曾刊登王春林的《男女平等论》和康同薇(康有为之女)的《女学利弊说》等文章,呼吁赋予女性平等的权利。

20 世纪初期,西方女性主义思想开始被引入中国。

其中,马君武翻译了密尔的《妇女的屈从地位》、斯宾塞的《女权篇》、第二国际的纲领性文件《女权宣言书》等重要著作,为中国妇女的解放提供了理论武器。

1903 年 8 月,金天翮撰写的《女界钟》由上海爱国女校发行,这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论述妇女问题的专著。作者第一次喊出了“女权万岁”的口号,反驳了女子不能参政的各种言论,建议在中国成立议政院,女子可以成为议员,甚至可以担任大总统之职,同时呼吁广大妇女行动起来,推翻专制的清政府,实现共和。

辛亥革命时期

在辛亥革命前夕,男女平权的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

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组建中国同盟会,《同盟会宣言》提出:“我汉人同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皆伯叔兄弟诸姑姊妹,一切平等。”

1906 年的军政府宣言明确规定禁止畜养奴婢和妇女缠足。

1912 年,孙中山颁布《大总统令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明令禁止买卖人口。

这一时期,兴办女学仍然是女性运动的主要内容。

1902 年,蔡元培在上海创办爱国女学,突破了先前的“贤妻良母”思想,主张培养独立女性,以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女性。中华民国成立后,在蔡元培的主导下,南京临时政府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实行初等小学男女同校,学习同样内容,后来还设立了女子高等小学、女子中学、女子师范及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等,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女性教育体系。

另外,蔡元培还提出男子不娶妾、男死后女可再嫁、夫妇可离婚等先进思想。

在蔡元培、陈范、吴亚男、陈撷芬等人的带动下,兴办女学和戒缠足等女性运动又在全国活跃起来。

上海、北京、天津、南京、汉口、长沙等地先后创办女学堂。

除了蔡元培等人创办的上海爱国女学外,较为著名的还有陈婉衍和童同雪创办的宗孟女学堂;张君竹创办的育贤女学和女工艺厂;吕碧城和英敛之创办的北洋女子公学,等等。

据统计,1908 年,全国女校已增至 512 所,其中官办占 31%,民办占 69%。1906年,全国女学生 306 名;1907 年,全国女学生 1 853 名;1908 年,全国女学生 2 679 名;1909 年,全国女学生 12 164 名;1915 年,全国女学生 180 949 名,占所有学生数量的 4.3%。

与此同时,女子留学教育也开始起步。

尤其是在 1908 年,美国退还庚子赔款资助中国学生留美,大大促进了中国学生的留学教育。到 1917年,已有 200 名中国女性留美学生。

1901—1911 年期间,妇女团体达 40 多个,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日本东京等地区。其中包括反帝反封建的女性组织,例如共爱会、对俄女同志会、女国民拒款公会、上海女界保路会、四川女子保路同志会、安徽女诫路况保存会等。也有提升妇女能力的组织,例如女子兴学保险会、世界女子协会、妇女宣讲会、卫生讲习会、中国留日女学生会、女界自立会、女子教育会等。辛亥革命后,女性参政问题被提上议程。

妇女们积极参与革命运动,理应获得与男性平等的参政权利。

然而,现实却很残酷。虽然许多女性多次尽力争取,但她们依然没有获得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

为了取得参政权利,1912 年,5 个女性团体在南京联合组成女子参政同盟会,成员约 200 人,唐群英任会长。该团体的宗旨就是要实现宪法中明文规定的男女一律平等,实现女性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民国初期

辛亥革命后,民主共和的思想深入人心。

为了反抗北洋军阀推行的尊孔复古逆流,陈独秀、李大钊、蔡元培等先进知识分子在思想文化界掀起了新文化运动。

在新文化运动中,男女平等的思想再次被点燃。

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人纷纷在《新青年》上讨论与女性解放相关的话题。1918 年,《新青年》还推出“易卜生号”,将挪威作家易卜生的《娜拉》(又译《玩偶之家》)介绍给中国读者。

1919年5月4日,五四运动爆发。当天,由于校方封锁校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的女学生未能参与游行。当晚,得知有男学生被捕后,一些女学生冲出校门,到监狱外示威。

5 月 7 日,由女高师发起,协和女医校、协和女子大学、贝满女子中学、第一女子中学等 10 余所学校的代表 40 多人,成立了北京女学界联合会。6 月 4 日,愤怒的女学生终于冲破校门,奔赴天安门,要求政府拒绝签署合约,立即罢免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三个卖国贼。

五四运动的消息传到天津后,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迅速组织起来,在她们的带动下,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成立。刘清扬当选会长,张若名为评议部部长,郭隆真、邓颖超为讲演队长。该组织是天津妇女独立开展政治斗争的女权运动组织,创办了《醒世周刊》《平民半月刊》等杂志,宣传妇女解放思想。

当时在天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许广平担任《醒世周刊》的主编。在上海,许多女校学生参加了罢课等抗议活动。

5 月 26日,14 所女校学生参加罢课宣誓大会。她们与男生一起罢课,走上街头进行爱国宣传,抵制日货。在女学生的带动下,上海的女工也加入了罢工抗议的队伍。当时上海的妓女、女艺人也开始罢唱、罢演,并为学生运动捐款。五四运动激发了中国女性争取平等权利的斗志。

1921 年 7 月 23 日,中共一大召开,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李达的夫人王会悟是唯一的女性参会者。会议决定改组上海中华女界联合会,作为临时的中央妇女机构。

1921 年 12 月,《新青年》刊登上海中华女界联合会的改造宣言、纲领和章程,主张男女的平等权利,以及女工和女童的基本人权。1922 年 7 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政党名义提出的妇女运动决议,表明共产党将妇女运动纳入社会运动之中。在共产党的推动下,各地的女工运动逐渐开展起来。

国共对峙时期

在 1927—1937 年国共对峙时期,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深入开展劳动妇女运动,重点关注农村女性的相关问题,例如继承权、土地权、离婚权、多妻制、童养媳、买卖妇女等。

1931 年11 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宪法大纲》第四条规定“……凡上述苏维埃公民在十六岁以上皆享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肯定了男女拥有平等的参政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34 年 4 月 8 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肯定了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一夫一妻制,并在离婚问题上实行保护妇女的政策。在促进女性参政方面,共产党非常重视女干部的培养。

1933 年发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二十二号》规定,“至少要使有占百分之二十五的劳动妇女当选”,而各级党和政府开办的党校、团校、干部学校、红军军校、苏维埃大学中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学员。

1934 年,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开始了二万五千里长征,有许多女战士参加了长征。她们负责护理和转移伤员、宣传、运输、运粮、发动群众等许多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后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位女将军的李贞,当时任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在红军长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女战士们和男子一样,爬雪山、过草地,还要克服生理上的特殊困难,有的女战士因此患上妇科疾病,甚至终生不育。

抗日战争时期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妇女掀起了反抗日本侵略者的爱国运动。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北平、天津、济南、青岛等地许多女学生多次游行请愿,要求国民政府宣战。

在共产党的影响下,左翼文艺界人士奋笔疾书,号召人民抵抗日本侵略者。女作家萧红的小说《生死场》描述了日军占领下的东北农村,反映了沦陷区女性的悲惨生活。

1936 年 2 月,共产党发表《东北抗日联军统一军队建制宣言》,东北各抗日武装力量陆续改编为抗日联军。

1936 年 6 月,抗日联军建立妇女团、妇女队和妇女班,许多女性加入了抗击日军的战斗。她们中有步兵、骑兵、侦察兵、通信兵、机枪手、报务员,涌现出许多巾帼英雄。赵一曼就是她们中的杰出代表。

由于不满国民政府推行的“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1935 年12 月 9 日,北平学生举行了抗日救国示威游行。市立女一中、北平师范大学、中国大学及东北大学许多学校的女学生参加了游行。

1937 年卢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共两党再次合作,联合抗日。在这一时期,在根据地和国统区都建立了许多妇女抗日组织。

1938 年 5 月 20 日,宋庆龄以个人名义邀请各党派和各界妇女领袖在庐山会晤,这就是著名的“庐山妇女谈话”。

在抗日根据地,共产党将解除对妇女的封建束缚与动员妇女支援抗战结合起来,一方面组织妇女学习,另一方面宣传抗战。在解除妇女束缚方面,不仅教妇女识字、剪发、放足,而且帮助妇女解除不合理的婚姻关系,解救被丈夫打骂的妇女。

1939 年,陕甘宁边区政府相继颁布《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和《陕甘宁边区禁止妇女缠足条例》,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童养媳,禁止纳妾,禁止缠足,实行一夫一妻制等。

另外,1939 年 7 月 20 日,共产党在延安创办根据地第一所专门培养妇女干部的学校——中国女子大学,第一批学生有 500 多人,到 1940 年底发展到近千人。与此同时,一些根据地还创办了妇女刊物,如《中国妇女》《根据地妇女》《鲁西妇女》《山东妇女》等。除了参加劳动、发展生产外,根据地的妇女还积极投身武装斗争。

在抗日战争时期,进步女性再次争取平等的参政权,掀起了席卷全国的妇女宪政运动。

1939 年 11 月 12 日,第一次宪政与妇女座谈会召开,史良、刘清扬等出席了会议。大会通过了《宪政与妇女讨论大纲》。

1940 年 1 月 17 日,延安妇女界宪政促进会成立,选举丁玲、张琴秋、孟庆树、郭明秋等 47 人为理事,并于3 月发表告全国妇女同胞书,号召全国妇女团结起来,共同促进民主宪政的早日实现。

1945 年 2 月 13 日,重庆妇女界 104 人联名发表《重庆妇女界对时局的主张》,呼吁政府实行民主,强调妇女必须从事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建国大业。

解放战争时期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一面做出和平姿态,一面积极准备内战。

1945 年 10 月 10 日,国共签署“双十协定”,确定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随后,以民盟为核心的一批民主党派纷纷建立或改组,许多进步女性在其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史良等人参与改组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胡子婴、罗叔章等人参与组建中国民主建国会,雷洁琼、许广平在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创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劳君展则协助许德珩等人在重庆成立了九三学社。

在取得解放战争胜利的过程中,共产党也进一步完善了妇女工作方针。

1946 年 3 月 8 日,《解放日报》发表社论《中国妇女今后的任务》,将妇女的解放与国家实现和平、民主、团结的统一大业结合起来。

1946 年 11 月 15 日,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委会主任蔡畅、副主任白茜联名发表《解放区妇女当前的任务》一文,将争取解放战争的胜利作为解放区妇女的重要任务。

1947 年,《解放日报》发表“三八”节社论,将解放区妇女的任务具体化为参战、土地改革和生产运动三项。由此,解放区妇女积极参加民兵、自卫队和武工队,配合解放军作战。

1947 年,山东有女自卫队员 102.5 万人,女民兵 22.6 万人。1947 年 7 月,红枪女将李兰英加入苏中地区武工队,60 天参加 58 次战斗,3 次领导群众破拆公路,成为名震一方的女英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都有女战士的身影。

1949 年 4 月 20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过大江”,40 多岁的小脚叶大嫂抢渡长江,在隆隆炮火中第一船到达南岸,被誉为渡江先锋。

1949 年 3 月 24 日—4 月 3 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举行。到会的正式代表有 411 人,其中包括民兵英雄、支前模范、子弟兵母亲、女劳模,有城市女工,也有农村妇女,有女干部,也有解放军女战士,还有女知识分子,等等。这是中国妇女有史以来第一次全国规模的盛大会议。毛泽东为大会题词:“为增加生产,为争取民主权利而斗争。”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民主选举产生 51 名执行委员、21 名候补执行委员。大会通过《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妇女运动的领导机构,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关。

1949 年 4 月 4 日,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举行第一届第一次执委会,选举何香凝为名誉主席,蔡畅为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为副主席。

1949 年 9 月 21—30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 662 人,女代表 69 人,占代表总数的 10.4%。在这次会议上,宋庆龄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蔡畅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经协商产生 180 名全国政协委员,其中女委员有 12 人,占全国政协委员总数的 6.67%。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重要文献,它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家庭、社会生活各方面,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辟了中国妇女政治地位上的新纪元。数千年来中国妇女被奴役被压迫的历史结束了,中国妇女运动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总之,中国女性在维新变法以来的社会变革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做出了巨大牺牲。她们在争取自身权利和自由的过程中,也将一个古老的帝国改造成了自由民主的共和国。她们的光辉事迹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她们争取平等和自由的精神应由我们继承。

文章摘编自《告别“第二性”》

【内容简介】


性别平等是平等理想的重要维度,在人类迈向平等社会的过程中,女性意识逐步觉醒。许多重要的思想家对性别平等的理论进行了深入探索,也有许多女性为争取平等而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本书回顾了西方思想史上的性别观念,聚焦启蒙以来的性别平等理论以及世界各国的女性运动,讨论社会契约与女性困境、社会主义与女性解放、家庭正义的可能性、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身份政治与女性认同、女性对自己身体的权利、对待性的不同态度、女性与环境保护、国际关系中的女性角色、科技发展对性别平等的影响、女性发展的度量指标、性别平等的具体内涵等问题,以展现性别平等的观念史,并尝试建构理想的两性关系。

【作者简介】


李石,女,生于贵州省贵阳市。清华大学理学学士、哲学硕士, 罗马LUISS大学哲学博士,北京大学博士后,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者,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访问学者。民盟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副主委。专著有《积极自由的悖论》《平等理论的谱系》《政治哲学导论》《分配正义研究》等七部,在《哲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上百篇,译著有《贝希摩斯》、《牛津分配正义手册》(合译)等。研究方向为政治哲学、西方政治思想史、分配公正、性别平等、数字时代的政治。北京港澳台侨联谊会“巾帼智库”专家。“她学术”公益讲座发起人。“她哲学”公众号主笔。另著有散文集《从清华走来》,诗集《美丽,就像春风》。

【目录】


第一章 西方政治思想史中的女性 001
第二章 女性运动的历程 023
第三章 社会契约与女性困境 067
第四章 社会主义与妇女解放 093
第五章 家庭正义是否可能?119
第六章 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 139
第七章 身份政治与女性认同 181
第八章 “一元三维”正义理论 203
第九章 谁之身体?谁之权利?221
第十章 对待性的不同态度 245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与女性发展 265
第十二章 国际关系中的女性角色 285
第十三章 性别平等与科技进步 305
第十四章 性别发展水平的度量 325
第十五章 “性别平等”的四重含义 363
结语 我们要什么样的自由?385
参考文献 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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