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试点,将推动非交易性过户制度、信托税收政策等配套制度的完善统筹设计、统一推进,实现便利信托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推动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不动产信托登记是对以不动产物权为信托财产之信托关系的公示。在不动产信托中,委托人须将合法所有的不动产转移给受托人,使其成为独立的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中的不动产,如土地、房屋,需要按照这些规定进行登记。举个例子:家庭的信托财产形式多元,尤以不动产居多。根据北京大学2022年中国家庭资产配置调查,房地产占比超过70%,部分家庭超过90%,美国仅为30%左右。中国个人资产中金融资产占比仅只有20%。实践中,如将不动产作为信托财产,面临重复征税等问题,一方面,在信托设立阶段,需进行不动产信托财产交付,相关当事人需要缴纳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另一方面,在信托终结时,相应不动产转移至受益人时,再次面临纳税问题。信托财产登记制度试点,将推动非交易性过户制度、信托税收政策等配套制度的完善统筹设计、统一推进,实现便利信托交易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推动资产服务信托业务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辖内各信托公司,市规划然资源委各分局、亦庄开发建设局:为落实国务院支持北京深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推进北京市辖内信托机构规范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保障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规范、准确、完整,切实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就做好我市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通知如下: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依法将其不动产转移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本通知所称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是指委托人将国有土地上已取得合法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相关权利转移给信托机构,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呻请将信托财产权利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委托人交付的不动产应符合不动产转让条件,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形。北京辖内信托机构以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动产设立不动产信托的,信托财产登记适用本通知。不动产信托成立前,信托机构应当根据信托登记相关规定在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取得产品编码、信托预登记完成通知书。委托人与信托机构共同签订信托文件信托文件应明确信托目的、信托财产、信托期限、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等具体内容。委托人与信托机构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信托文件、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籼具的证明文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标注“不动产信托财产,信托产品名称:XXX”不动产信托财产处置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实施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转移,或依据人民政府、民法院、民检察院等国家权机关出具的嘱托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2024年12月11日发布。来源:上海信托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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