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随机查餐厅”活动,并根据检查结果,实行食品安全“红榜”“黑榜”公示制度。
现将12月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红黑榜”公布如下:
红 榜
01
咸宁市交通实验幼儿园
上榜理由:该幼儿园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工间卫生状况良好,厨房操作台面整洁,厨房用具分类使用,库房内食品分区存放、标示食品安全信息。
02
晨曦餐饮店
上榜理由:该店“四防”设施齐全,加工间干净整洁,食品原料离墙离地储存。
黑 榜
01
围炉麻辣烫
上榜理由:食品与非食品未分开存放、摆放混乱,货架上放有私人物品,垃圾桶未加盖,未及时清理墙面、地面、水池的污渍。
02
荷叶烤鸡
上榜理由:货架上食品与非食品未分开存放,部分食品未去除外包装袋、未离墙离地存放,餐具未及时清洗,墙面有污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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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丨食品安全协调科
编辑丨孔祥轶
审核丨黄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