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的历史演变及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

文摘   2025-01-07 07:48   甘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大类基本职责之一,主要包含应急准备、监测报告、调查处置及效果评估,但目前在应急准备方面尚存在应急预案的操作性有待强化、疾控人员流失严重、应急处置技术队伍能力不强、应急演练中的部分多于的部分,应急储备弱化等短板;在监测报告方面,新冠疫情早期存在预警滞后问题,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也没有正常运作。

从法律规定上具体来看监测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调查与预测,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传染病的预警与信息公开,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权进行传染病预警与信息公开,而专业机构与行政机关协同不足及风险评估与预警决策机制不健全同步存在,亟需明晰和优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报告职责。
不同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同质化问题突出
一方面,国家职责文件存在对省、市、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任务的规定差异不明显、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7大类基本职责、266个具体内容中,省级是7244个、市级是7236个、县级市7210个,职责条目多,内容交叉冗杂,面面俱到和上下一般粗的规定难以突出各层级的工作重点,不利于工作效率和核心能力的提升。
另一方面,在具体的工作落实中,大部分机构简单地将上级交办的任务转达布置给下一级,大量的业务工作集中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承接来自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等多个机构的工作,其压力进一步加大,但在专业人员、技术能力、设备配置、经费保障等资源方面均相对较弱,这不仅会导致基层工作负担过重,也会影响各项职责落实的质量,长此以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弱化或缺失的情况将持续加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定位不清
20014月,卫生部印发的《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卫办发〔2001112号)明确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但在实际运行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了部分行政部门的职责。在医防融合的推进过程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位不清的问题较为突出。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我国已经提出几十年,但间如何深度融合尚未形成共识,如何处理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的关系目前仍然存在困境。医防融合的本质在于将贯穿于的过程之中,通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医疗机构协同、医护人员与公共卫生人员的合作实现以人群健康为中心的服务融合。
然而,在医防融合的探索与发展过程中,落实医疗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存在困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进中出现了模糊地带,如对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绩效考核与评估。在新冠疫情的防控过程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模糊的问题更为突出,从疫情监测研判、病例流调、密接管理,到防控政策制定、防控措施出台、全行业防控指引等多层面均赋予了远超既定范围的职能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与卫生事业发展不同步
目前省、市、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执行的职责文件仍然是2008年卫生部印发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但近年来,卫生事业的发展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提出了新要求,新冠疫情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强化和完善起到了加速作用。
健康中国建设强调以健康为中心,预防为主,重视健康生活方式和生产生活环境建设,以实现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为目标,然而目前我国居民健康素养不高,健康教育缺少议题规划和系统性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健康宣传中的话语权不足,在预防和整个健康中国建设中可发挥的作用有限。近年来医防协同的理论在我国迅速发展,相关政策有序推进,如何划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其他相关机构的职责关系有待在职责文件中明晰,法律法规的完善亟待出台新的职责文件。
新冠疫情发生后,河南、上海、深圳、北京等多省市相继出台了本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文件;2020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022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也应同步更新。

来源:公卫纵横

【整理自张娜,王坤,毛阿燕,等。我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的历史演变及现实困境与发展方向。中国公共卫生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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