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规,连锁药店投放自动售药机取消门店数量准入门槛,并允许其在车站、景区、商场等区域设置自助售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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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北京市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进一步满足群众24小时用药需求,解决消费者便捷购药“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
6月7日,北京药监局曾发布《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意见征求稿)》(以下简称“意见征求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如今历时4个月,关于北京市药店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的《规定》终于正式发布。
对比原有文件,现行《规定》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根据《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依托下辖连锁门店在大型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宾馆、居民社区、社区医疗机构、乡镇(村)卫生服务中心等区域设立自助售药机。
根据原有文件要求,企业连锁门店数量达到15家的,方可在上述区域设立自助售药机。
也就是说,新规取消了15家门店数量限制,放宽了对连锁药店的准入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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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九条关于自助售药机在线药学服务功能要求上,《规定》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设立的自助售药机应具备提供实时在线药学服务功能,药学服务记录及药品销售凭证应保存备查”,相比原有文件,此项规定着重强调了药学服务记录及药品销售凭证完整可查。
在第十条关于自助售药机销售小票内容相关要求上,新规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新增“自助售药机销售的药品必须具有完整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不得拆零销售和缺少说明书销售。”
根据《规定》药店设置自助售药机,应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在第十一条关于企业报告材料要求上,对比原有文件,《规定》新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告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报告材料符合设置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不予注明,并说明理由”相关内容。
《规定》对自助售药机摆放场所条件、温湿度监测与调控、药品陈列、标记标识、销售票据及申报材料做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日常监管,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受理并核查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查处或移送违法违规线索。
通过新老文件对比,北京降低对连锁药店设置自助售药机的准入门槛限制,但是加强了对药店设置自助售药机的日常监管要求。总体而言,北京市药店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政策有松有紧、宽严相济,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
03
自助售药机作为24小时药店的延伸,这里不得不提北京市对于24小时药店的鼓励态度。
8月13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药学服务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24小时售药、设置自助售药机等便民利民服务。
根据北京市药监局公告,目前北京市开办24小时便民服务药店共有1244家,覆盖全市16个区及经开区,其中城六区671家,郊区573家,主要分布在人口集中的社区和商业设施周边。24小时药店还同时入驻电商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其中京东547家、美团877家、饿了么627家、其他电商平台200家。
不仅北京,24小时药店已在全国开花。
2023年12月,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首家24小时药店开始营业;2024年1月,河南洛阳市首批25家24小时药店营业;2024年4月,安徽安庆市首批12家24小时药店诞生……
从全国范围来看,24小时药店主要分布在一线和新一线城市。无论是开设“24小时药店”,还是设置作为24小时药店延伸的自动售药机,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这种全天候的营业模式能否有效助力门店销量提升,尚需经受更多时间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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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药
责任编辑:医学药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