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健全“三项机制” 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

政务   2024-12-09 15:26   安徽  





合肥市各级财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推动各类救助保障标准持续稳步增长,聚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提质增效。2024年以来,全市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85亿元,保障全市30多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市财政着力健全基本生活救助投入机制。










健全救助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总体规模、经济发展增速等因素,建立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孤困儿童救助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合理确定,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补助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联动。“十四五”以来,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幅均达到10%以上;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年均增幅约50%;残疾人的“两残补贴”年均增幅达到60%以上。




健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坚持社会救助标准常态化调整,加强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衔接,实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当满足一定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今年8月我市达到启动条件,9月立即组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为17.13万名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体发放补贴1207万元,有效缓解食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健全救助资金的统筹使用机制

根据省级规定,各级财政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可统筹使用,打破低保、特困、两残、孤儿、临时救助等条块限制,各县(市)区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资金发放使用,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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