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近日,合肥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出台《合肥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激励更多相关专业毕业生投身养老服务行业,建设理论扎实、经验丰富的专业师资队伍。鼓励市属职业院校加强校企合作,推动实习实训基地设立。拓宽养老服务行业准入渠道,鼓励有从业意愿的劳动者参与养老服务。支持引进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力争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分层分类培训制度,为其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照护技能培训。财政给予中级工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5000元、技师6000元定额补贴。支持养老相关管理岗位能力提升,着力打造一批懂养老、会运营、擅管理的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
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到2025年,建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机构不少于5家,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持有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达60%。
科学确定薪资待遇,向关键一线岗位倾斜。对新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发放1-2.5万的入职补助。对已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养老护理岗位给予0.3-1.2万元的入职补助。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按8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企业一次性补助。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定期开展高技能养老服务人才疗养休假活动,养老护理员在竞赛中获奖的,落实选手的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晋升技能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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