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合肥市财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着力于品牌打造、标准引领、强化监管三个方面,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强化质量支撑,服务发展大局。
2021年我市出台了《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对市长质量奖金奖、银奖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三届评选中,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组织荣获金奖,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7家组织荣获银奖,共兑现奖励2340万元。
根据我市推进标准化发展实施意见,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3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于主导制定省市地方和团体标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元。2024年市本级共兑现标准制定奖补资金2983万元,其中奖补国际标准3项、国家标准35项、行业标准59项、省级标准67项、市级标准22项、团体标准26项。
2024年,市本级安排产品质量抽查经费739.7万元,对市场上十一大类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进行风险监测;安排65万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通过查风险、放隐患、提质量,筑牢质量安全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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