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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研究《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区域产业协同财税分享实施方案(试行)》。重点聚焦产业园跨区域合作、产业载体共投共建、产业合理转移、跨区域产业孵化转化、产业协同招商等领域,加强财税分享研究和政策支持,持续优化财税增量跨区域分享结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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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示范区共同账数据统计及财税分享资金划转。积极配合填报2023年财税分享与共同账相关数据,经三地确认后,形成2023年财税分享与共同账情况通报。依据规定,按三地出资比例对跨区域共投共建企业产生的区级收入区县级留成进行分享,区财政局已于10月将分享资金划入吴江区和嘉善县资金账户。
供稿:局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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