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突出制度引领 盘活存量资产——《青浦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印发施行

政务   2024-12-11 16:54   上海  

近日,区财政局、区机管局联合修订出台了《青浦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物仓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责任,强调单位应按照“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原则,不断强化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理念,为全面盘活利用存量资产提供制度保障。

01

细化管理要求,明确管理职责。《公物仓管理办法》明确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入仓、在仓、调剂使用、共享共用、退仓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和具体程序,进一步细化公物仓资产全流程管理规范。遵循现行资产管理体制,分别明确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区级主管部门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物仓管理职责,合力提升公物仓资产管理效能。



02

衔接预算管理,优化资产配置。《公物仓管理办法》规定了对于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新增资产配置需求,应当优先查询、匹配和选用公物仓资产;经查询无法使用公物仓资产的,统筹安排其他资源满足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需求,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强化了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



03

加强监督检查,促进规范管理。《公物仓管理办法》明确了区财政局会同区机管局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区级主管部门建立落实公物仓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做好对所属单位执行公物仓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单位及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公物仓管理制度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促进公物仓资产规范管理。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会同区机管局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工作,规范和加强我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利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

供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资产管理科)

责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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