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区财政局全面保障,支持学前教育优化发展

政务   2024-11-14 17:10   上海  

学前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区财政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各级财政资金,逐年加大财政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我区学前阶段教育生均支出常年处于全市较高水平。


一是落实教师工资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2024年安排学前教育阶段教师人员经费共72426.77万元。


二是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满足学校办学基本经费需求。严格按照本区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安排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对开设托班的学校根据定额标准及招收学生数额外安排托班公用经费,并对学生数较少的学校进行托底保障(学生数不满270人按270人计,托班人数不满20人按20人计)。2024年安排幼儿园公用经费共18961.99万元。


三是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按照青浦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区教育局督学考核结果,落实普惠性幼儿园一次性专项补贴和经常性奖补资金,每年安排资金约180万元用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添置或更换教具玩具及幼儿图书,助力本区实现学前教育高水平普及普惠。


四是提升办园条件,助力创建高质量幼儿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幼儿园设施设备配置水平。对幼儿园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开展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核定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配齐配好如沙水池、教室触控一体机等各类设施设备与玩教具,满足高质量学前教育需求。2024年安排学前教育设施设备经费共3070.30万元。


五是查漏补缺,对照高质量幼儿园标准,全面优化和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分层分类分批安排公办幼儿园园舍维修更新工程经费,支持优化办园条件,推动学前教育质量持续优化发展。多渠道安排高质量幼儿园创建经费,支持区内公办幼儿园逐步全部建成高质量幼儿园,2024年共安排高质量幼儿园创建、建设相关项目经费2020万元。

供稿:局社会事业科

责编: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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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财政
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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