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国家战略目标,根据《上海市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的工作要求,结合青浦当地农业发展重点与态势,持续探索农业高质量发展亮点,坚持完善政策以提高农业发展效能,全力保障资金以推动建设进度,不断加大对农业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农业农村发展蓝图。
01
02
以更高效率的设备来“推”动产业提升。根据《青浦区都市现代农业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分别给予水稻育秧、畜禽渔业等稳产保供相关生产基地的设施设备建设与提升项目财政资金不超总投资60%,其中区级投入不超总投资30%,且最多不超4000万元;花卉、区域特色农产品等领域现代化设施农业生产基地的设施设备建设与提升项目财政资金不超总投资55%,其中区级财政资金投入不超总投资25%,且最多不超3000万元;农产品加工、冷藏保鲜、仓储冷链、农产品流通和集采集配等设施设备建设,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景点的公益性、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以及粮食烘干、农机库房等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投入不超总投资50%,其中区级财政资金投入不超总投资20%,且最多不超2000万元。其中还特别规定由全额财政或财政和集体按比例投入的粮食烘干、农机库房等社会化能力建设项目按照区域适当提高区级资金配套比例,同时探索采用银行监管账户方式,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03
以更高水平的政策来“引”领农业发展。坚持完善农业产业化政策,针对《青浦区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3-2025年)》,区级财政在对符合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担保保险补贴,品牌建设、经营主体培育、营销奖励等补贴的基础上,对都市现代农业项目市区两级财政未能覆盖的作了必要的补充,主要围绕装备农业、科技农业、智慧农业、品牌农业等设施设备建设,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地产农产品加工、区域特色产业做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以更高水平的政策来打造青浦农业发展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