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2024年9月29日支委会研究决定:将张美涵等11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应其在思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反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应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8843155624
电子邮箱:2479064271@qq.com
中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制作|玉康罗
编辑|周 硕
初审|马 帅
复审|朴金哲
终审|杨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