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按 识别二维码 搜索更多麻醉学知识点)
一、 案例简介
患者,郭某某(化名),女,50岁,身高158㎝,体重65kg,因“反复肛周肿痛流脓半年,加重3天”于 2016 年11月10日入住西南地区某县医院肛肠科。
患者既往体健,无食物药物过敏史,无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史,无手术史,初步诊断:肛瘘。入院后积极完善术前相关检查,拟择日手术。
患者于2016年11月11日10:30入手术室后麻醉医生查看患者凝血功能,血常规无异常,腰椎无畸形,心电图显示窦性心律,常规心电监护,选择L2/3腰硬联合麻醉,穿刺顺利,蛛网膜下腔注射0.5%的罗哌卡因15mg,平卧10分钟后测麻醉平面T8,患者无不适。
摆右侧卧位,11:10手术开始,行“低位肛瘘切除术+肛周脓肿切开扩创引流术”,12:20手术结束后测麻醉平面T10,遂将患者送回肛肠科病房。
术后第一天,即2016年11月12日早查房,患者诉右下肢麻木,活动障碍,大便未解,小便正常,医院组织麻醉科医师及神经外科医师会诊,会诊意见:1.麻醉意外?2.神经损伤?3.硬膜外血肿可能?
转入上级医院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最终诊断为:1.马尾神经损伤;2.肛瘘术后;3.胸椎、腰椎轻度退行性改变。后转入康复医学科治疗,遗留右下肢活动障碍,判定五级伤残(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医疗事故鉴定结论:
医院无过错,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无责任。
原告委托上海某律师事务所介入后审查全部病例资料后发现:
被告医院在行“低位肛瘘切除术+肛周脓肿切开扩创引流术”,术前麻醉医生用的盐酸罗哌卡因注射液,无蛛网膜下腔麻醉适应症,引起麻醉药物浸润毒性反应,导致其右侧脐平面周围神经损伤,右下肢瘫。
以下是原告代理律师列举医院过错点:
四、司法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采取原告律师方意见,判定医院负完全责任
五、医患双方法庭辩论:
庭审时,医院(被告方)辩称:十多年来,我院在为其他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时同样使用盐酸罗哌卡因,没有出现类似神经损伤情况。而且,目前该药物全国三甲医院同样使用于蛛网膜下腔麻醉(腰麻)。患者术后出现神经损伤症状,属于正常的麻醉并发症。
原告(患者)方主张:患者因肛瘘住院治疗,术前体格检查:患者并不存在神经损伤,然而在手术后,即出现马尾神经损伤。医方使用的局部麻醉药物罗哌卡因注射液经腰椎间隙注入到蛛网膜下腔,但药品说明书未注明有蛛网膜下腔麻醉的适应症,且记载有“误入蛛网膜下腔注射可出现脊髓麻醉”。所以使用该麻醉药品无适应症,使用不当,最终导致患者右下肢瘫。
六、法院最终判决:
法院认可原告方律师主张,判被告医院承担责任100%,赔偿原告方109万元
延伸阅读:
马尾神经损伤是一种严重的医疗状况,通常由多种因素引起,包括外伤、疾病、手术并发症等。其主要表现包括:
1.疼痛:患者可能会感受到腰骶部疼痛或坐骨神经痛,疼痛可能从臀部放射到腿部甚至足部。
2.感觉异常:受损神经根支配区域可能出现麻木、刺痛、感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常见于臀部、会阴部、大腿后侧、小腿、足部等。
3.运动功能障碍:马尾神经损伤可能导致下肢肌肉无力、萎缩,影响行走和站立能力。严重时,可能会出现足下垂等症状。
4.膀胱和肠道功能障碍:典型的症状包括尿潴留、尿失禁、排尿困难、便秘或大便失禁等,因为马尾神经也控制着盆腔脏器的功能。
5.性功能障碍:男性可能表现为勃起功能障碍,女性可能有性感觉减退等问题,因为马尾神经对性器官的感觉和功能也有调控作用。
6.鞍区感觉异常:鞍区是身体的特定区域,包括会阴部和肛门周围,此处的感觉减退或丧失也是马尾神经损伤的常见表现。
7.自主神经功能紊乱:如出汗异常、血压波动等,虽然不如上述症状常见,但也可能伴随发生。
▼点击“阅读原文”更新最新版APP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