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一条非法行医处罚通知:《永州市公布 2024年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则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与热议,其中提到,有3名医生为患者使用了去乙酰毛花苷(俗称西地兰)时未告知医疗风险、替代方案,也未取得患者书面同意。
图1 永州市2024非法行医行政处罚通知截取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关于“特殊治疗”的解释,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为“特殊治疗”。《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以此认定为患者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应当为特殊治疗。西地兰属于毒性药品,使用该药属于特殊治疗。
对此,部分同道表示赞同,认为医生有义务向患者提前告知毒性药品的风险;部分同道表示无奈,担心完全按部就班、逐一解释可能会错失抢救良机;也有同道表示担忧,即便取得了患者同意,不了解专业知识的患者事后反咬一口怎么办?
西地兰导致的不良事件也并非首次发生(图2),对此类药物的监管无可厚非。在医疗过程中,在敬畏生命、全力以赴的同时,安全永远要被放在首位。然而,麻醉与抢救就像刀尖上的舞蹈,患者是,医生也是。面对一条随时可能逝去的生命,医生又当如何?
注:图片来源为“新青年麻醉论坛”
然而,在救与不救之间的过多纠结于事无补,丰富的知识与经验以及严谨的态度才是关键,毕竟这些是“戴上金箍”的资本。
西地兰
非强心苷类正性肌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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