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华社报道,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8日审议通过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
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指出,2023年末,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今年以来,受外部环境变化和内需不足等因素影响,经济运行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税收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大幅下降,各地隐性债务化解的难度加大。
针对上述情况,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化债压力大大减轻。我们估算了一下,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甚至有些地方是比较轻松的。
总的看,我们推出的是一揽子、综合性、靶向准的化债组合拳,作用直接、力度大。
蓝佛安还表示,债务置换后将大幅节约地方利息支出,五年累计可节约6000亿元左右。
他强调,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持续加强预算管理,督促地方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坚决堵住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途径。
6万亿?10万亿?还是12万亿?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形债务从14.3万亿大幅下降至2.3万亿.
14.3-2.3=12。所以应该是12万亿!
10万亿化债+2万亿棚户区改造隐形债务!
在这10万亿中,地方政府规定用途的专项债规模有6万亿,其余4万亿,地方政府自行处理。
这个化债规模,比小作文传言的6万亿翻倍了!小作文传言是化债+房地产+消费总共12万亿,现在是直接化债12万亿,属于超预期。只是没有提消费,没有提消费就不利好消费了吗?政府欠企业很多钱,现在还给企业了,企业有钱了干嘛?要么投入再生产,要么还别人的债,比如欠员工的工资等等,这个钱肯定要流入市场的,流入市场就能刺激消费刺激经济。
另外,蓝部长还有其他的一些重要讲话:
我国政府还有较大举债空间
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相关税收政策,已按程序报批,近期即将推出
结合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实施更加给力的财政政策
我们有充足的政策工具和资源 能够保障今年全国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一言以蔽之,10万亿的直接资金加上2万亿债务自然到期,五年内将化解12万亿隐性债务。债务置换的意义既要看到近年来“力度最大”的规模效应,更要看到财政化债思路的重大优化以及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效应。其一,直接资金规模高达10万亿,化解债务12万亿,为历次最大,体现出中央推动防范化解风险、规范债务管理、推动经济增长的决心,有利于提振信心与预期;其二,这反映了化债思路的重大优化调整,从防风险为主转向更好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从“化债中发展”转向“发展中化债”;其三,既降低了当期地方政府化债和利息支出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能腾出更多的财政资金和精力发展经济、提供公共服务,更好落实减税降费,改善营商环境,对地方政府行为的激励效应也要引起重视。
“化债”指的是什么?
中国的化债问题主要涉及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特别是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问题。
隐性债务通常指的是那些不在政府法定债务限额内,但可能需要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这些债务往往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如城投公司)相关,用于资助基础设施和其他公益性项目的建设。
1. 合理确定国债规模:中央政府通过发行国债来补充财政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例如,2020年发行了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2023年增发了1万亿元国债用于灾后恢复重建,2024年发行了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3. 强化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每年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依法设置举债规模上限,并指导地方将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收支、还本付息、发行费用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4. 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加强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将专项债券用于非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
5. 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建立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预警通报制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专项债券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
6. 建立信息公开和常态化监督机制:搭建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对地方政府债务的常态化监督。
7. 积极主动向全国人大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在中央预算、决算报告和草案中报告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情况,政府债务发行和偿还情况,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结构、期限等情况。
4. 债务融资方式: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向商业银行贷款,而这些贷款通常期限短、利率高,与基础设施项目的长期、低回报特性不匹配,导致债务不断累积。
5. 隐性债务问题: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如政府引导基金、PPP项目等隐性举债,这些债务往往不易监管和控制,增加了债务风险。
6. 经济增速放缓:如果经济增长放缓,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长也会受到影响,而债务的还本付息压力不变,这会加剧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
7. 债务利率上升:如果市场利率上升,地方政府的债务融资成本会增加,这会加大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
8. 风险管理不足:地方政府在债务管理上可能存在不足,例如对债务风险的评估和控制不够严格,导致债务规模过度膨胀。
9. 中西部地区债务压力更大: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财政收入有限,但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大,导致债务负担较重,自身恐难以还本付息 。
10. 财政和金融风险相互溢出: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可能引发银行业危机,甚至系统性金融危机,因为银行体系大量持有地方政府债券 。
来源:Wind万得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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