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为全县森林防火重点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违规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现将南星村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予以通报,希望全镇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坚决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2025年1月15日下午5时左右,西江镇人民政府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环保岗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野外用火巡查时发现南星村崩河坎小组许某生在进行农事活动时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杂草。西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当即对其违规野外用火、焚烧杂草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责令立即扑灭火堆,随后将许某生传唤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查处。
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责令许某生立即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下一步西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野外用火之规定,加强执法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将依法处罚,严惩不贷。严禁野外用火,不仅是对自然法则的尊重,更是对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让我们共同提高防火意识,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禁令,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防患于未“燃”,为构建和谐美丽的生态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守护我们的绿色西江。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业内人士投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文中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所有文章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作者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来源:西江镇西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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