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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茅台:拟30亿元-60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9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795.78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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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1618和39度动销、宴席双增长
9月19日,五粮液发布8月30日-9月1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五粮液在记录表中表示,今年上半年,三大主品运营取得新成效。第八代五粮液总体实现了两个稳定,一是价格稳中有升,二是动销稳中有增。春节以来,千元价格带五粮液产品价格保持了稳中略升的态势。五粮液1618和39度五粮液,通过“宴席活动+扫码红包+终端排名”的组合,实现了动销、宴席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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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酒:推进“抓青花、强腰部、稳玻汾”产品策略强化渠道
9月19日,山西汾酒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从上半年情况来看,山西汾酒主销产品中,青花汾酒20、巴拿马系列和老白汾系列等产品表现较好,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老白汾和巴拿马作为腰部代表性产品,汾酒已成立巴拿马项目组(含老白汾),针对产品进行专业运营。今后,山西汾酒将推进“抓青花、强腰部、稳玻汾”的产品策略,强化渠道势能。
对于业内关注的白酒中秋销售情况,山西汾酒称,在中秋节期间,公司通过“与花与酒醉中秋”活动开展终端互动和消费者互动,有效推动了中高端及腰部产品的终端动销,公司将继续通过玻汾的调控来推进薄弱市场的招商和消费培育。
对于省外和省内市场,山西汾酒表示,公司省外市场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在省外市场进行了积极的拓展工作,通过与当地经销商的紧密合作,成功开拓了部分空白市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品牌在省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内市场方面,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偏好,不断优化产品线,提升了玻汾以上产品的占比,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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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参力争在华北低度市场突破
9月19日,酒鬼酒(000799.SZ)举行2024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酒鬼酒方面表示,上半年宴席场次增长主要是红坛酒鬼、透明装酒鬼、内品等产品。
中秋国庆阶段,宴席促销举措包括消费者开瓶奖励、门店推广激励、升学宴推广等,取得了不错效果,宴席场次、开瓶率明显增长;在已启动的样板市场中,邯郸、石家庄、泉州、岳阳、永州等市场表现较好。
市场方面,湖南大本营市场具备较好的客户布局和消费氛围基础,因此更强调渠道的精耕细作,以及终端建设质量与消费者动销效果,在传统流通渠道外将积极进行全渠道布局,不断强化大本营市场氛围;针对样板市场,下一步公司将根据首批样板市场建设推进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适时启动第二批样板市场建设。
对于甲辰版内参,酒鬼酒方面表示目前主要围绕湖南省内市场和华北市场进行布局,下一步将有序推进其他省外市场的布局工作。整体内参甲辰版推进策略比较有效,初步起到了稳定价值、建立控盘分利营销模式的作用。但受整体外部环境影响,甲辰版推进节奏与规划存在一定差距。其中,华北区域39度内参甲辰版上市不久,目前推进较为顺利。内参力争充分利用好华北低度市场较大的市场容量,实现内参品牌在低度市场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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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擦亮“两大”招牌
9月18日,茅台集团召开干部大会。会议中,茅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德芹提出,当前茅台正处于深化改革、提质发展的关键时期,对干部和人才的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同时,也需要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上下同欲,才能推动茅台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张德芹表示,要树牢大局意识、长远意识和创新意识,为茅台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并注入不竭动力。要聚焦打造好茅台酒这一核心品牌,持续提升茅台品牌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围绕核心产业推动其他产业的协同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同日,茅台集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提出要持续走好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道路,进一步擦亮茅台“‘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及“绿色工厂”招牌,以实际行动保护好环境这一核心竞争力,不断夯实茅台高质量发展绿色基底。茅台学院要立足国企办学、产区建校、服务行业的实际,积极探索契合自身发展实际的道路,以服务酿酒产业发展为宗旨,致力于培养基础实、能力强、适应快、后劲足的酿酒产业及相关领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助力茅台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表示要深化思想认识,抢抓政策机遇,在特色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乡村振兴、造福民生福祉等方面持续发力,以实际行动和实质性成果全力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为贵州、遵义的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茅台力量。
会议通报了茅台集团近期赴马来西亚、越南参加活动情况,提出两地都是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前景广阔。下一步,要从品牌宣传、市场推广、协同布局和触达转化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建立和完善品牌整体的宣传策划推广体系、法规体系、产品体系、渠道体系、价格体系和营销政策六大体系,合力推动茅台国际化工作高质量开展。要讲好茅台的文化、匠心与技术等方面的故事,让更多消费者感受茅台文化,品味到中国白酒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让世界爱上茅台,让茅台香飘世界,为传播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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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举办第十届9·19国粉节
据国台酒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9日,国台第十届9·19国粉节暨中国新名酒之夜在天津、广州、郑州、济南、上海、青岛、泉州等22座城市启幕。活动现场,天士力数智健康产业集团副董事长、国台数智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台销售公司董事长刘宏伟表示,国台将坚持“酿好酒、酒好喝、喝好酒”,积极开展“531”优服商计划,注重核心终端和宴席推广消费培育,开创数智国台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本届国粉节上还推出了两款新品:“国台·品味”是国台重磅推出的价值酱酒典范之作;“国台·国味”是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唯一指定用酒,也是国台匠心打造的充满了“中国韵”的高端酱香产品。
“国台·品味”由中国酱酒勾调大师徐强甄选年份优质基酒精调而成,内外兼修,质高价优,是400元价位带超值酱酒,拥有极致性价比;“国台·国味”是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唯一指定用酒,也是国台匠心打造的充满了“中国韵”的高端酱香产品,酒体口感优雅细腻、回味悠长,高度契合高端商务宴请场景的属性与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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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超任茅台酱香酒营销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9月19日,在北京举办的茅台1935文创酒新品上市发布会上,贵州茅台酱香酒营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贵超出席并致辞。上述消息显示,张贵超已任茅台酱香酒营销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资料显示,张贵超曾担任茅台酒销售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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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再度携手金巴厘集团
9月16日-22日,在一年一度的内格罗尼周期间,五粮液与意大利金巴厘集团再度携手,向全球推广“五谷罗尼”鸡尾酒产品。五粮液相关负责人表示,五粮液将持续探索中西方美酒深度融合的创新表达方式,进一步完善和深度布局全球市场,在中国白酒国际化进程中走在前列,书写世界美酒“和合共生 美美与共”的醇香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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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河酒业首届秋酿开窖大典举办
9月19日,宋河酒业首届秋酿开窖大典举办,政府、行业、合作伙伴、媒体等1000余位嘉宾到场。
锅圈实业集团董事长杨明超表示,秋酿开窖大典是宋河的新起点,也是豫酒振兴的一件大事,要继承自己该继承的,同时勇于创新,按照十年一剑的发展规划,带宋河走向重生。目前,宋河拥有纯粮固态发酵窖池1万余条,随着新宋河酿造、经营步入正轨,在今年上半年新酿原酒2000吨。未来宋河酒也将坚持“不过五年不装瓶”的原则做产品。杨明超表示,宋河要做的是埋头慢慢做好自己的产品,慢慢做好自己的品牌。这是一个属于好产品、好品牌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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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中西圣贤”国际新品发布
希腊时间9月19日,主题为“与世界分享中国智慧”的舍得酒业“舍得酒·中西圣贤”国际新品发布会在希腊雅典布列塔尼大酒店举行。会上,新品“舍得酒·中西圣贤”华丽登场,传承国家级非遗酿造技艺,基酒酒龄8年以上,调味酒30年以上,具有醇厚绵柔、细腻圆润、甘洌净爽、回味悠长的高品质老酒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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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消费者在中秋倾向选择100-300元白酒
美团数据显示,中秋假期,“中秋”“团圆”主题餐饮团购订单量较去年同期增长超5倍,餐饮堂食增长近20%;休闲露营订单量同比增长312%,DIY手工坊订单量同比增长136.8%。京东数据显示,低糖月饼备受青睐,比如低糖五仁月饼成交额同比增长45%;性价比较高的白酒受到消费者追捧,在调研中更多消费者选择单价在100至300元的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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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酒类品牌满意度排行
日前,中国北京–品牌评级权威机构Chnbrand发布2024年(第十届)中国顾客满意度指数SM(C-CSI®)品牌排名和分析报告。报告显示,高档白酒领域茅台、五粮液、习酒、国窖1573、西凤、郎酒、剑南春、梦之蓝、汾酒、古井贡酒位居满意度前十;啤酒领域嘉士伯、青岛啤酒、百威、雪花、哈尔滨、燕京、科罗娜、重庆啤酒、珠江啤酒、喜力也均进入满意度前十;国产葡萄酒满意度方面,长城、王朝、香格里拉、茅台、张裕、宁夏红、通化、威龙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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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发文严打“特供酒”
9月19日信息,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明确,“特供酒”的范围为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特供酒”为假冒伪劣酒品。《公告》强调,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六个方面严禁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
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公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推动全社会共同抵制“特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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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白酒团标征集起草单位
9月18日,中国酒业协会发布“关于征集《生态白酒》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为促进白酒生态产区的规范管理,健全白酒生态产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生态产区白酒品质。经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审查委员会批准,由中国酒业协会白酒技术创新战略发展工作委员会牵头,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订《生态白酒》团体标准。本文件旨在有效保障生态白酒的生产、检验与销售,使该类产品质量有标可依,有据可依。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该标准的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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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前7月白酒利润近300亿
1-7月,宜宾全市白酒行业实现产量12.25万千升、营业收入1182.3亿元、利润超298.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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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中旬白酒商品批发价格定基总指数上涨
9月20日,泸州白酒价格指数办公室发布消息,据全国白酒价格调查资料显示,9月中旬全国白酒环比价格总指数为99.99,下跌0.01%。从分类指数看,名酒环比价格指数为99.98,下跌0.02%;地方酒环比价格指数为100.00,保持稳定;基酒环比价格指数为100.00,保持稳定。
从定基价格指数看,9月中旬全国白酒商品批发价格定基总指数为110.58,上涨10.58%。其中,名酒定基价格指数为113.57,上涨13.57%;地方酒定基价格指数为105.71,上涨5.71%;基酒定基价格指数为110.12,上涨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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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月酒类进出口数据出炉
8月,中国进口啤酒4.70万千升,同比增长20.1%;进口金额为4.62亿元,同比增长14.3%。1-8月其累计进口26.34万千升,同比下降16.8%;金额为25.85亿元,同比下降14.6%。
8月,中国出口啤酒5.72万千升,同比增长0.4%;出口金额为2.85亿元,同比下降5.4%。1-8月其累计出口啤酒43.37万千升,同比增长10.1%;出口金额为21.28亿元,同比增长8.2%。
8月,中国酒类及饮料进口金额为39.98亿元,同比下降7.4%;出口金额为23.01亿元,同比增长15.1%。1-8月,其累计进口金额为298.14亿元,同比下降0.6%;累计出口金额为177.86亿元,同比增长2.0%。
8月,中国进口葡萄酒2.36万千升,同比增长2.5%;进口金额为9.34亿元,同比增长11.4%。1-8月其累计进口18.96万千升,同比增长8.0%;进口金额为73.87亿元,同比增长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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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酒业协会发布《葡萄酒酒庄分级规范》
9月19日,在世界七大葡萄海岸产区对话暨第三届“丘山论酒”大会开幕式上,中国酒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发布团体标准《葡萄酒酒庄分级规范》,并宣布蓬莱为酒庄分级试点地区,标志着这一标准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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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印发黄酒产业发展政策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黄酒产业做大做强,不断擦亮绍兴黄酒“金名片”,绍兴市人民政府制定绍兴黄酒产业发展振兴若干政策,具体如下:(绍兴市人民政府,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一、推动集聚提升
(一)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打造集产业发展、文化展示、生态旅游为一体的黄酒产业类特色小镇。已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目录的黄酒类项目,相关用地指标由所在地保障。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黄酒产业类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文化产业园等高质量发展,加大黄酒特色文化创意街区、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力度,打造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基地。积极争取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
二、提升品质品牌
(三)加强原产地保护。鼓励开展绍兴黄酒专用糯稻种植,酒企协议收购的糯稻,在享受规模种粮补贴基础上,每亩补助300元,各区、县(市)按照不低于1:1配套补助。对当年列入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省级星级园区培育名单的,予以技术支持,资金由所在地保障。
(四)鼓励标准化体系建设。对主导或参与制(修)订黄酒相关标准的企业,所制(修)订标准在当年由有权机构发布的,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分级分类予以奖励:主导制(修)订的,每项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20万元;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当年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一、二、三等奖的黄酒企业,在国家奖励基础上,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获得省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优秀贡献奖的,在省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获得市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优秀贡献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三、鼓励守正创新
(五)支持项目纳入科技计划。积极推荐黄酒领域研究项目申报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列入市级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计划的,按项目研发投入25%以内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300万元。对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滨海新区实施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市、区两级各承担50%的补助经费。鼓励各区、县(市)和滨海新区对国家级、省级项目给予支持,国家级、省级项目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比例资助。推进黄酒产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设立市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黄酒专项,当年通过评价(验收)的,奖励1万元;当年被评为市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再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
(六)支持传统工艺技艺传承。支持和鼓励黄酒领域工艺美术大师、酿酒师等设立专业工作室,开展技艺文化传承,建设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当年新增入选的,在获得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基础上,县级财政予以1:1配套,支持工作室用于场地租赁、带徒授艺等。
(七)支持人才培育。对符合条件的黄酒高层次人才,支持推荐申报各级人才计划。对入选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的,按规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在培养期内入选较高层次项目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绍兴工匠”遴选工作中,积极推荐黄酒产业人才服务计划相关人才。对命名为“绍兴工匠”称号的个人,一次性给予1万元经费支持,并积极推荐申报“浙江工匠”。黄酒相关职业工种列入绍兴市技能类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可在现有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30%。获得省级“首席质量官”证书的,每人奖励1万元。
四、加强销售推广
(八)支持酒企扩大销售。对黄酒企业守正创新打造爆款和扩大销售给予奖励:当年度主营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且较上年增速超过20%的高端爆款产品,按当年主营收入的2%给予奖励;上年度主营收入已经达到5000万元,且当年主营收入增加超过5000万元的高端爆款产品,对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2%给予奖励,1亿元至2亿元(含)部分,按3%给予奖励,2亿元以上部分,按4%给予奖励;黄酒企业较上年主营收入新增的,对新增部分进行分档奖励,新增额度不高于5000万元的,按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新增额度超过5000万元的,5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给予奖励,5000万元至1亿元(含)部分按1.5%给予奖励,1亿元至5亿元(含)部分按2%给予奖励,5亿元以上部分按2.5%给予奖励;其中,高端爆款收入以及已享受奖励的体验店实现的主营收入,需在新增主营收入中扣除。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文化企业加速发展,符合条件的黄酒文化企业,按《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执行奖励。
(九)鼓励企业积极参展。扩容黄酒产业重点展会目录,对企业参加的展会列入市年度重点展会目录的,给予展位费100%补助(广交会除外);对企业参加非市年度重点境外展会的,给予展位费50%补助,展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给予展位费60%补助,展会在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家的,给予展位费70%补助,单个展位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展会单个企业展位费最高补助15万元。鼓励黄酒文化企业参与各类文化会展,对符合条件的,按《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执行奖励。支持黄酒企业依托上级贸促、外事、文广旅游等海外联络资源,开展绍兴黄酒海外推介活动。
(十)鼓励促进黄酒展销。鼓励黄酒企业开设集品鉴、销售、文化展示为一体的体验店进行展示展销,对本年度在境外、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其他城市开设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门店,且当年实现主营收入符合要求的黄酒企业,予以适当奖励,具体由市商务部门指导、属地研究确定。
(十一)加大对外宣传支持。加大黄酒宣传支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并统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每年各140、200、100、60万元,专项用于“绍兴黄酒”区域公共品牌宣传。
五、其他相关支持
(十二)鼓励金融赋能。统筹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黄酒产业的创业创新项目。定期开展黄酒企业融资需求专项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根据黄酒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绍兴黄酒产业发展振兴。
(十三)落实税收政策。对黄酒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有关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十四)落实“1+9”其他相关政策。“链主”企业培育、“两业融合”、数智赋能、品牌建设、标准创建、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科技攻关、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行业活动等领域,按《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六个政策的通知》执行奖励。
六、附则
(一)本政策中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原有补贴政策尚未执行完毕的除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二)本政策适用在全市范围内的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和机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三)本政策有关奖补政策,由各区、县(市)政府和滨海新区管委会负责申请受理和审核兑现,补助资金除本文条款中明确由市财政保障外,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四)与现行“1+9”政策(含市、县两级政策)有序衔接,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两项及以上扶持条款或同时符合市、县两级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本政策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政策实施部门承担;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作相应调整。
(六)因逃税骗税、恶意欠薪、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或者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予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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