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失修
樓宇日久失修而出現外牆石屎剝落跌到街上,大家都時有聽聞,有些個案更令他人生命及財產受損。坊間都經常討論究竟責任誰屬?樓宇的維修及保養由誰負責呢﹖
法律規定
業主應每五年對自己的物業進行保養和維修。
樓宇共同部分(例如外牆、大堂、電梯等)的維修和保養,全體小業主共同負責。
注
如發現樓宇外牆石屎有剝落風險,怎麼辦?
樓宇的管理機關應盡快進行修補工程。如果沒有管理機關、該機關無法或拒絕進行修補時,任一小業主都可主動進行修補。
意
誰支付維修費用?
修補工程費用應以樓宇共同儲備基金支付。如果出現樓宇沒有管理機關,又或沒有設立共同儲備基金等情況,則各業主須按照自己單位所佔樓宇的比例支付修補工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