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司法局立足职能职责,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工作大局,高质高效回应基层法治服务需求,细“治”入微开创基层治理“法治新格局”。
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政策“宣传站”。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积极组织基层司法所、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送法上门,组建普法宣讲团,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2.2万人次,将纠纷调解、文明创建、普法教育同家风家教相结合,让普法宣传教育更具亲和力。深入挖掘抚州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深厚红色文化底蕴,将传统法治文化、红色文化教育融入乡风民俗,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9个。
建立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供给站”。健全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支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联络点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统筹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末梢”延伸,“一站式”解决群众法律服务诉求。202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785件,提供法律咨询92万人次,办理公证案件1.54万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化,依托“抚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开通律师视频免费咨询窗口,推出“法仔”AI智能机器人,实现在线智能化即时互动法律咨询解答,已提供智能咨询服务2923人次。推进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全覆盖,入选“全省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建设优秀案例”。
打通基层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证申领人员的资格审核和能力考核,注销不在岗、不适宜的县乡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2330个。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县乡6367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不少于60学时的全员培训;采取闭卷纸笔考的形式,对他们组织了公共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对缺考、考试不合格的进行了补考,考试合格率95.6%,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效果。采取随同执法、现场指导、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
调动基层依法治理“小石子”。扎实开展全国“法律明白人”作用发挥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打造“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服务岗、实践点)1830个,举办“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34期,培训具有“法律明白人”身份的村(社区)干部、网格员近4000名。推行“1名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帮带模式,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法治实践32万余人次。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在我市“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基地举办,全国12万名“法律明白人”在线上线下参训。全省持续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抚州召开,抚州市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
供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