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2024年11月,全国各省市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发布。随着气温逐步降低,用电量逐渐增加,多数省市峰谷价差也随之增大。以单一制10千伏与两部制10千伏用户为例,全国(除港澳台藏)各地区分时电价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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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价差汇总
全国11月峰谷价差情况如下:
🔷 各省市中,除黑龙江,湖北,吉林,新疆和山东五个省市外,其余省市均不执行尖峰电价。另外,山东在11月执行深谷电价。
🔷 单一制电价中:
🔸7个省市峰谷价差降低,降幅最大省市为内蒙古东部地区,但峰谷价差仅降低0.03元/kWh。20个省市峰谷价差增加,增幅最大省市为吉林省,峰谷价差增加0.26元/kWh。
🔸吉林省在11月峰谷价价差最高,为1.09元/kWh,。
🔷 两部制电价中:
🔸9个省市峰谷价差降低,其中降幅最大省市仍为内蒙古东部地区,峰谷价差降低0.03元/kWh。19个省市峰谷价差增加,增幅最大省市仍为吉林省,峰谷价差增加0.22元/kWh。
🔸山东省在11月峰谷价价差最高,为0.96元/kWh。
🔷具体价差变化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最大峰谷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可视为初步具备经济性,单一制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有12个,两部制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也有13个。各省价差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分时电价调整汇总
据EESA统计,10月有3个省市发布了分时电价相关政策,其中青海与黑龙江为正式文件,新疆为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相关附件:
各省11月代理工商业购电电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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