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2024年10月,全国各省市工商业代理购电价格陆续发布。虽然较9月有更多省市暂停执行尖峰电价,但当月峰谷价差普遍没有较大变化。以单一制10千伏与两部制10千伏用户为例,全国(除港澳台藏)各地区分时电价情况汇总如下。(情况说明:根据青发改价格〔2024〕179号文件,青海省应在10月执行尖峰电价,但国网发布的电价表中未公布尖峰电价,本次按国网发布的数据视为青海不执行尖峰电价并进行汇总,后续将视情况进行调整)
注:最新10月电价&过往电价趋势、全国各省市片区电价,均可识别进入下方↓↓↓小程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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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价差汇总
全国10月峰谷价差情况如下:
🔷 各省市中,除湖北和山东两个省市外,其余省市均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另外,山东将在10月执行深谷电价。
🔷 单一制电价中:
🔸17个省市峰谷价差降低,降幅最大省市为广东省(珠三角五市),峰谷价差降低0.31元/kWh。10月变化幅度较大的省市有广东省(珠三角五市),黑龙江省,湖南省,是由于三个省市在10月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其余省市变化幅度均在0.1元/kWh以内。
🔸尽管降幅最大,但广东省(珠三角五市)在10月峰谷价价差仍最高,为0.99元/kWh。
🔷 两部制电价中:
🔸17个省市峰谷价差降低,其中降幅最大省市仍为广东省(珠三角五市),峰谷价差降低0.28元/kWh。10月变化幅度较大的省市有广东省(珠三角五市),黑龙江省,湖南省和上海市,是由于前三个省市在10月暂停执行尖峰电价,而上海市是由于在10月的浮动比例大幅缩小。其余省市变化幅度均在0.1元/kWh以内。
🔸山东省在10月峰谷价价差最高,为0.96元/kWh。
🔷具体价差变化如下:
数据来源:国家电网、南方电网
🔸最大峰谷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可视为初步具备经济性,单一制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有11个,两部制价差超0.7元/kWh的省市也有11个。各省价差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分时电价调整汇总
据EESA统计,8月吉林发布的分时电价政策将在10月开始执行,黑龙江对分时电价发布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相关附件:
各省10月代理工商业购电电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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