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文摘   2024-10-31 11:20   上海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新能源装机占比快速提升,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分布式智能电网等新型并网主体广泛涌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稳定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将成为重中之重。


文件提出6个要求:


1.准确把握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涉网安全管理工作、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压实各方涉网安全管理责任。


2. 切实提升涉网安全性能:优化涉网管理服务、推动并网主体友好并网、推进技术创新与涉网技术标准制修订。


3. 加强涉网参数管理:规范涉网参数管理流程、强化建模及参数实测管理、落实涉网参数复测要求。


4. 优化并网接入服务:加强接入电网安全风险评估、执行并网调度协议管理、强化并网接入过程管控。


5. 强化并网运行管理:强化容量变更管理、加强调控能力和信息采集能力建设、强化虚拟电厂运行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强化通信运行管理。


6. 营造安全发展环境: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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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看点

关于标准相关要求强调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要对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 38755-2019)、《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GB/T 40594-2021)以及风电、光伏、储能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建设,保证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通信设备等二次系统配置符合要求。


虚拟电厂的运行管理在文件中着重强调:


1.电力调度机构在与虚拟电厂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时,可根据聚合可调节资源所在电网物理电气分区的不同,将聚合可调节资源划分为一个或多个虚拟电厂单元。虚拟电厂内部接入的电源,要按照并网电源要求进行涉网安全管理,虚拟电厂整体执行运行管理要求,不涉及涉网参数和性能管控。


2.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虚拟电厂按月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可调节资源清单和变更申请。


3.虚拟电厂开展实时运行监测,实时掌握聚合可调节资源的运行状态,自动接收、严格执行参与市场的出清结果,并及时向市场运营机构自动报送执行情况,严禁私自篡改各类数据。


4.虚拟电厂的技术支撑系统(或平台)的涉控功能的网络安全防护应当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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