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文章指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篇评论文章引发了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经过这场大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深入人心,并对此后中国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一个时代印记。
今天,很多人都以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是那时候提出来的。
事实上,第一个提出并系统论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是毛主席。
早在1937年7月,毛主席在《实践论》中写道:
“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社会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推动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
“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人类认识的历史告诉我们,许多理论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了它们的不完全性。许多理论是错误的,经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没有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马克思列宁主义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
《实践论》是毛泽东自己最满意的哲学论文之一,这篇文章以认识和实践的辩证关系为核心,全面地阐明实践作为认识的来源、动力、标准对于认识的基础地位和主导作用。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写道:
“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发现了真理,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客观的实践。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
1956年9月,毛主席在中共八大预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指出:
“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一定要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如果不结合,那就不行。这就是说,理论与实践要统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按照辩证唯物论,思想必须反映客观实际,并且在客观实践中得到检验,证明是真理,这才算是真理,不然就不算。”
1963年5月,毛泽东发表《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文章指出:
“人们的认识经过实践的考验,又会产生一个飞跃。这次飞跃,比起前一次飞跃来,意义更加伟大。因为只有这一次飞跃,才能证明认识的第一次飞跃,即从客观外界的反映过程中得到的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办法等等,究竟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
“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
1963年中苏论战期间,中央组织了对苏共系列公开评论和信件的回复,毛主席在《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的两条路线——五评苏共中央公开信》一文的草稿上作出重要批示: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些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认识上有错误观点的人,在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反面教育之下,我们相信,有很多人会改变过来。对此,我们寄予很大的希望。”
1965年7月20日下午,毛主席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会见巴西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丹尼利。
丹尼利说:唯有实际生活才能证明是不是正确。
毛主席说: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