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促进经济建设。在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盗窃现象,而贪污盗窃又与党和政府内部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紧密相联。
此中就有震惊全国的“刘青山、张子善”事件。
1950年至1951年他们在担任天津地区领导期间,盗窃地方粮款289151万元(注旧币1万元合新币1元)、防汛水利专款30亿元(还10亿元)、救灾粮款4亿元、干部家属救济粮款14000万元,克扣修理机场民工供应补助粮款54330万元,赚取治河民工供应粮款37473万元,倒卖治河民工食粮从中渔利22亿元。此外还以修建为名骗取银行贷款60亿元,从事非法经营。以上共计1554954万元。他们还借给机关生产名义,进行非法经营,送49亿巨款给奸商倒卖钢材,使国家资产损失14亿元。还派人员冒充解放军,用救灾款从东北套购木材4000立方米,严重影响了灾民的生产和生活。他们在获非法暴利、大量贪污之后,任意挥霍,过着极度腐化的生活。刘青山甚至吸食毒品成瘾。经调查,刘青山贪污达1.84亿元(旧币),张子善贪污达1.94亿元(旧币)。
最终,二人被判处死刑。
刘、张过去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为党为人民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无论是在抗日战争还是在解放战争中,都曾进行过英勇的斗争,建立过功绩。但在和平环境中,经不起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逐渐腐化堕落,成为人民的罪人。
为此,党中央在1951年12月1日和12月8日分别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及《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强调必须把“三反”斗争看作像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样重要,要大张旗鼓地发动广大群众。
从此,“三反”运动在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迅速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