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在南城县建昌镇胜利西路366号附46店面的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

政务   2024-11-16 07:00   江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本院对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已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对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南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0日10时至2024年11月21日10时(延时除外)在南城县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在南城县建昌镇胜利西路366号附46店面(房屋建筑面积50.94㎡,拍卖标的物以实际现场状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 估 价:647192.7元(税务价);

起 拍 价:36.4万元;

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整倍数;

保 证 金:6万元。

重要提醒: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及看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接受咨询,不安排看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94-7260076】。

特别提醒标的房产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同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缴纳拍卖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院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不动产的登记证明,过户中,如不动产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不动产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限制参加竞买,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买资格并冻结、没收保证金。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标的物转移登记: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买后,若上述房产涉及抵押,需要由法院通知抵押权人办理解除抵押手续,需时可能较长;买受人须在签收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主要是税费及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滞纳金)及其他法律后果。

税务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被执行人应缴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之后凭税务机关的完税票据向执行法院申请返还。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欠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1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城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账号:208643300001185799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内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南城县人民法院(地址:南城县建昌北大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在签收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或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重要提示: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额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794-7260076(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联系地址:南城县建昌镇建昌北大道(南城县人民法院)

南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编辑:李   哲、毛亚敏

初审:吴   琦

复核:严小霞




南城县法院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南城县人民法院
为公众提供我院当前动态及相关审判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