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电话,要求其办理营业执照年审申报并收取费用,让人误以为是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办理业务,实则为新型诈骗。近日,旌德法院审结了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对3名主犯、18名从犯依法作出判决。
2022年11月,被告人王某、张某合伙设立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1个月后,被告人李某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王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及员工的日常管理,张某负责收集个体工商户信息,购买、租用用于诈骗的“OKCC”等外呼系统通话软件及用于收取诈骗赃款的微信小程序,李某负责话务员入职培训及处理客户投诉。公司通过企业信息查询app查询获取全国各地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商户名、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者姓名及电话号码等信息,整理后导入“OKCC”外呼系统。主要利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审申报、营业执照注销、办理营业执照作废三项免费的工商业务对全国各地被害人实施诈骗。三被告人制定了“话术”,通过BOSS直聘APP面向社会招聘话务员并进行“话术”培训。话务员在三人指使下,拨打个体户经营者电话,故意隐瞒身份,利用特定的语气及公司预先设计好的“话术”与被害人对话,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误认为话务员是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诱骗被害人进入张某购买的“微小企业服务”“个体工商户申报”等第三方微信小程序,使被害人误认为自己进入了工商部门的官方小程序办理业务。话务员引导被害人在小程序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小程序中即弹出98元、280元、298元、398元不等的付款页面,话务员谎称营业执照年审申报、注销、作废均需要收取“人工申报材料费”等费用,误导被害人向小程序付款。为实施诈骗,三被告人名下共创建了45个微信商户号用于收取被骗款。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共诈骗全国个体工商户10099人,违法所得319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李某、王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319万余元,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三被告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根据三被告人所犯罪行、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四万元;另18名从犯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两年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共同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319万余元依法予以追缴并返还被害人。
凡是网络、短信、电话上声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审申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作废要收费”的都是诈骗,切勿轻信网络、短信、电话中自称的“客服”、“工商部门人员”。当前经营主体可自行在线上进行年报申报,操作便捷,无须缴纳任何费用。企业、个体工商户在依法按时进行年审申报、注销、作废等业务时,即使为求便利选择代理服务,也应提高警惕,既要了解、审核代理人的相关资质,也要知晓相关流程,以免在“服务盲区”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