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训”“案学”双结合 耿马变庭审现场为警示教育“活”课堂

政务   2024-12-18 15:15   云南  



“第一次参加旁听庭审,看到‘身边人’变成‘案中人’,这种警示太强烈了。”

“我将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

近日,耿马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县某乡镇财务人员陈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庭审现场,该县纪委监委组织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共50余人到场旁听,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案为鉴,坚决守好廉洁从政底线。

运用发生在县域范围内的典型案件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是该县纪委监委扎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和开展“以案带训”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用活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根据案件特点、所涉领域、人员特征等情况,开展分层级、分领域、分类别的警示教育,实现“精准滴灌”,切实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庭审现场剖析违法犯罪的根源,更直观、更具冲击力、更能触及灵魂,能够教育引导大家举一反三、对照检视,从严管好用好手中的权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结合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特点,从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中精心筛选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分批组织案发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层级相近、行业相同、岗位相似的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强化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促廉,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旁听庭审2批次120余人次。

“现场旁听庭审的学习方式直观、有效,让我对调查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和运用有了更深的认识,对自己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对今后查办案件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庭审结束后,参与审查调查该案的干部深有感触。

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探索打造“以案代训”新课堂模式,把旁听庭审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把旁听自办移送案件庭审作为岗位练兵的重要举措,组织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人员近距离感受庭审“实战”,将“幕后的”调查取证和“台前的”庭审观摩结合起来,变庭审现场为业务课堂,转变纪检监察干部取证观念,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加固底板、补齐短板。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以案说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旁听庭审这一生动“课堂”,常态化、精准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党员干部面对面亲历庭审现场、聆听违法犯罪人员的沉痛忏悔,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用身边的“活教材”推动实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总体效果。





作者 / 奎叶红

编辑 / 谭   雯  
审核 / 聂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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